向低年级学生收取“保护费” 5名中专生被起诉
福州新闻网6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王光忠 夏晓莉)5名中专生以收“保护费”的名义,对6名低年级学生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劫取财物。这种行为对受害学生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受害学生甚至不敢上学,出现抑郁等心理疾病,严重影响了学习和生活。昨日,鼓楼区检察院公诉科未检办对这5名未成年被告人以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向鼓楼法院提起公诉。
中专生收“保护费”被起诉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事件。”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这5名被告人中,王某、陈某甲、陈某丙、陈某丁4人是福建某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陈某乙是福州某职业中专学校的学生。
“听说你家很有钱,大哥我玩网络游戏买装备没钱了,向你拿一点儿怎么样?如果告诉家长和老师,有你好受的。”2015年9月到2016年6月,王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对卢某、常某等6名低年级学生采取暴力、胁迫方法劫取财物。
为了向卢某等人要钱,王某等人以收“保护费”为名,除了在公共场合要钱,还通过QQ、微信等方式向受害人勒索钱财,甚至出现扣住卢某、让他向别人借钱的情况。
“我学习成绩虽然不是很好,但不会厌恶学习,跟王某认识后,我越来越讨厌学习,不想去学校,怕碰到他们。”受害人林某某说。
卢某的母亲也说,王某等人的行为,让她儿子不敢去学校上课,而且常常不敢回家,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鼓楼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认为,王某、陈某甲等5名未成年被告人抢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王某敲诈勒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行为恶劣,严重影响校园环境,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分别向他们所在学校发出检察建议。
检察官支招应对校园欺凌
鼓楼区检察院“云玲工作室”负责人吴云玲告诉记者,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伤害很大,近年来,国内有多起学生被殴打的视频流传于网络,“校园欺凌”一词也走进了人们的视线。在类似的事件中,受害学生因惧怕往往忍气吞声,甚至还引发了受害学生自杀的悲剧。
“遇到校园欺凌,应及时报告,以法维权,要敢于对校园欺凌说不。”吴云玲给同学们支招,在遇到勒索、敲诈和殴打时不要害怕,要敢于抗争,勇敢说“不”。因为这些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龄,他们所实行的第一次欺凌往往都是一种试探。如果此时在心理上被对方所压倒,就会带来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园暴力的第一要诀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引起暴力升级,导致眼前吃亏。
另外,遇到欺凌,孩子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第一次遇到拦截后的表现是十分重要的。无论对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气吞声,或是不想宣扬,会在无形中助长对方的气焰,使得对方以为你软弱可欺,往往会导致新的勒索、敲诈和殴打事件的发生。
除此之外,孩子还要学着搞好与同学的人际关系,慎重择友。家长应言传身教,用建设性的方式与孩子沟通,学校也应认真对待校园欺凌问题,真正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