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陈清洲先进事迹 践行雷锋精神

23.12.2016  14:31

  陈清洲,厦门集美公安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同时,他还是“最爱帮人的警察蜀黍”。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农民的儿子,是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更是一名共产党员。

  就是这样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从警20多年来,一直在做着“小事”。小事虽小,但能坚持这么久,正如毛主席说的,“做一件好事容易,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陈清洲做到了。他时刻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重承诺,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一名人民公仆的责任。他帮老人找耕牛,帮父母找孩子,帮迷路老人回家······这些都是普通的小事,但陈清洲做得很认真、很用心,坚持做了这么久。有时,我们也会去做一些好事,这也是我们可以做到的,但要坚持下来,很多人就不行了。因此,这更表明陈清洲长期坚持做好事精神的可贵,他是当代雷锋精神的传承者,是活雷锋。

  我们学习陈清洲,就是要学习他立足岗位学雷锋的精神。作为一名警察,就是要保一方平安,为群众排忧解难。陈清洲从自身业务范围出发,精心整理、创新防诈骗知识的宣讲内容和方式,有效传播防诈骗知识,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信息、财产安全。在抗击台风的过程中,他始终坚守岗位,不因身体不适而轻易退出,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站岗、值勤。在日常为群众服务过程中,他热心、耐心、细心,特别照顾老人和小孩,给予群众以周到的服务,成为群众的贴心人。从陈清洲身上,我们学习到,雷锋精神不是空洞的,学雷锋也不是很难的事,只要我们从自身岗位出发,立足岗位学雷锋,用自身掌握的业务知识为人民群众服务,就是在践行雷锋精神。

  我们学习陈清洲,就是要学习他身上高尚的品质。从警以来,他从不滥用人民赋予的执法权,而是秉公执法、不偏不倚,他认为“作为一名交警,行使执法权时,群众真正敬畏的不是罚单,而是警察的公正、廉洁”。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陈清洲的事迹体现的正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为系,利为民所谋”的深刻内涵。

  当我们的身边像陈清洲这样的“活雷锋”多起来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加温暖、和谐;当人人都在学习像陈清洲这样的“活雷锋”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就在一天天温暖、和谐起来。让我们学习陈清洲的先进事迹,用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为社会的美好、和谐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创建处何福进供稿)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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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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