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廖俊波 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对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21.04.2017  19:53
  4月2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精神,深入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思想和行动的根本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行动指南,按照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以实际行动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马新岚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弘扬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学习他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质,在司法工作中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学习他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的公仆情怀,在司法工作中真正把老百姓的司法需求放在心上,真心实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学习他担当尽责、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在司法工作中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努力做好“两篇文章”“三项司法”,创造人民满意的业绩;学习他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在司法工作中坚守纪律底线,坚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公正廉洁司法,践行共产党人、人民法官的价值观。要把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与学习邹碧华和詹红荔、黄志丽、王荣生、林剑东、陈群等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忠诚履职、担当尽责,做到“四讲四有”,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工作目标主线,担负起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职责使命,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一流业绩。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廖俊波,争做合格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

  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法院工作发展提供坚强保证。要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的言行,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作为政治信念坚守,作为政治底色保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坚守法院干警做人做事的根本政治方向。要做到“四个合格”,坚持做到政治合格,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成熟人;坚持做到执行纪律合格,认真践行《党章》《准则》《条例》,遵守六大纪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监督;坚持做到品德合格,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守住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坚持做到发挥作用合格方面,党的组织要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党员要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抓住“四个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抓深化整改,补齐短板;抓深度融合,推动工作;抓主体责任,真抓实干。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以廖俊波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辱使命,忠诚履职,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院机关处级干部,三级、四级高级法官,福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