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大家谈 | 黄石勇 : 凝聚新共识 奋进新时代

23.03.2018  20:1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迈进新时代,开展伟大斗争、实施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离不开宪法的坚实保障。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出发,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对宪法作出的适当修改,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充分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党心民心所向。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历经六十多年的风雨兼程,宪法也在不断探索实践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实践证明,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由此可见,宪法作出适当修改可谓恰逢其时,进一步完善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将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法治保障。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审判机关,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将其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去,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这次宪法修改,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指导作用,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就是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始终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必须始终坚定法治信仰。此次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迈出了坚实步伐。“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要率先垂范,带头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要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让宪法深入人心,引领带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

  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必须始终维护公平正义。宪法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法治保障。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对全社会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将对公平正义带来致命破坏。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就是要求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机关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宪法法律正确实施。作为人民法官,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审理中,将宪法精神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平等保护各方权利,不懈追求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通过司法审判感受宪法的神圣庄严和持久强大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