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召开学习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
福建省文化厅厅长石建平(中)、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林尧(右)参加座谈会,省文化厅副厅长陈吉(左)主持座谈会
深入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现场
2017年3月5日上午,福建省学习宣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在省少儿图书馆举行。省文化厅副厅长陈吉主持会议,省文化厅厅长石建平,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林尧、教科文卫工委秘书处副处长王金堤,省文化厅有关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省属文艺院团代表,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城市福州市、区两级代表,省级公共文化专家学者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单位的负责人、示范区创建城市的代表以及公共文化研究专家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畅谈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重大意义、主要精神,交流了学习贯彻落实的心得体会,提出了今后进一步依法履职,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意见建议。林尧副主任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也谈了感想和体会。
石建平厅长围绕着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好文化惠民利民十件实事,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和看法。他指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这部文化大法,关键在于“实”,即基础要夯实、措施要务实、工作要落实;在于“效”,即服务要增效、创新要提效、对接要实效;在于“感”,即文化人群要有获得感、文化参与要有体验感、文化活动要有满意感;在于“责”,即政府的主导责任、社会的参与责任、法律的追究责任。在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他提出当前要着力办好文化惠民利民十件实事的要求,一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平台;二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年度报告制度;三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展示平台;四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惠民渠道,办好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卡;五要提升文化志愿服务水平;六要为民营文化场馆授牌,引导民间力量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七要组织公共文化“双特”活动,建立特色文化设施、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八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九要设立公共文化品牌电视栏目;十要组织开展军民融合、文化共享活动。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情绪激昂,纷纷表示要做学法、守法的先行者,做用法、遵法的实践者,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推动全省上下形成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热潮,依法治文、以法兴文,齐心协力推进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厅社文非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