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8.10.2016  11:32

      10月10日,药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并结合学院的工作开展了讨论。

      在讨论中,大家认为,专门制定《问责条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次。《问责条例》的施行,进一步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体现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理念,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会议研究党员学习的组织工作,要求组织各党支部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切实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

为了提高学习宣传效果,10月13日,学院党委还组织了专题学习培训会议,各教工支部书记和辅导员参加了学习培训活动。党委书记丁志山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进行了专题解读,与会党务干部开展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