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福建省小微商业景气指数为107.1

24.07.2015  17:15
  记者23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今年第二季度福建省小微商业景气指数为107.1,同比提高10.6点,比一季度下降0.3点,继续运行在“微景气”区间。

  在被调查的福建省小微商业企业中,选择当季经营情况较好的占比为27.8%,选择持平的占比为51.5%,选择偏差的占比为20.7%。分行业看,批零业景气指数为108.9,住宿餐饮业景气指数为102.9,批零业高于住餐业6.0点;分单位性质看,个体景气指数为109.9,企业景气指数为98.5,个体高于企业11.4点。(胡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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