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一季度环保大检查和执行新环保法督查情况公布

20.04.2015  11:06
  今年是环保大检查执法年,也是“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元年。19日,省环保厅通报今年一季度环保大检查和执行新环保法督查情况。从对各地情况看,全省各地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工作进展较慢,对环境违法“零容忍”、向污染宣战的高压态势尚未形成。

  据通报,全省大部分地区能按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截至3月20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4956人次,检查工业企业2027家,发现违法建设项目210个,违法排污企业164家。其中,南平发现违法建设项目112个,占全省总数的53.3%;厦门排查工业企业647家,占全省总数的32%。全省共办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4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4起,责令停产限产案件15起,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7人。

  但从检查情况看,第一季度全省环保大检查和执行新环保法进展不理想,地区间不平衡现象较突出——

  各地须于2月15日前报送省环保厅的本辖区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截至目前,仍有多地尚未下发;新环保法和5个配套文件明确了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的具体适用条件,门槛不高,可操作性强。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对国家、省里反复要求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新手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缺乏主动性。一季度全省各地未办理一起按日计罚案件,行政拘留案件仅尤溪县办理2起,明显滞后于兄弟省份;截至3月20日,全省处罚环境违法案件95起,罚款288万元,处罚案件数量和金额大幅下降,与全国今年初以来罚款数额大幅上升形成强烈反差;此外,全省实际在岗在位人员超过30%的环境监察人员被抽调、借调,造成环境执法力量保障措施不到位。

  省环保厅建议,各级政府抓住薄弱环节,特别是执行新环保法没有查处案例或查处案件偏少的地区,要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实加大惩治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责任追究,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报上一级政府备案。(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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