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存储危险物质 福安一男子被拘留8日

02.02.2016  18:10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李文福) 福安一名在家中非法存储液化气73罐的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民警的动员下于1月25日到福安市公安局康厝派出所投案自首。1月26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德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

  1月19日11时许,康厝派出所以开展缉枪治爆行动为契机,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进行排查,当民警在洋溪村磊石坑自然村走访时,发现村民王某的民房疑似存放有液化气。民警经检查发现,该民房一楼右侧房间内存放有30公斤规格的液化气32罐,并在其门外柴火间内存放30公斤规格的液化气41罐。

  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男,现年45岁,福安市康厝乡人)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在未取得天燃气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存储大量罐装液化气的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