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侥幸非法运输 被处罚追悔莫及

18.02.2016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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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以为,临近过年,森林公安民警的注意力可能会稍有松懈,便可趁机非法运输木材。2月4日,郭某振等人还没有到“漳华公路”路口,就被漳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逮了个正着。

  原来,违法行为人郭某振(男,41岁,漳平市人)在桂林街道山羊村承包采伐米锣界山场的杉木。因天气路滑等原因,部分杉木没有运输完。在尚未办好延期手续的情况下,2月3日,郭某振联系上安溪县福田乡一家木材加工厂,对方同意以低价格收购这些杉木。2月4日下午,郭某振雇来陈某驾驶农用车到山羊村把木材装上车。之后,陈某盖上黑色塑料网布,遮掩好车上的杉木,从山羊村开始出发,准备乘着夜色掩护,运到安溪县福田乡。没想到,途经瑞都村往漳华公路路口时被漳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股民警查获。经勘验检尺,郭某振非法运输的木材为杉木,材积8.0947立方米。

  2月4日,违法行为人郭某到森林分局治安股接受林政处罚时,得知自己要缴纳一笔不菲的罚没款时,追悔莫及:“真不应该心存侥幸心理,今后一定要按规定运输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