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全力做好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的管理

15.03.2016  09:11

一是全面落实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孕期保健增加新内容,提高产前保健质量,在全市开展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分别对15-20周、18-24周孕妇进行血清生化三联筛查评估和超声筛查;对血清筛查神经管缺陷高风险、产前超声筛查异常的孕妇转诊至省立医院产前诊断中心进行产前诊断确诊并给予医学指导,随访至分娩。

二是切实抓好儿童系统保健工作,提高保健覆盖率,2015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78%,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3.96%、生长迟缓率0.44%。

三是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各托幼园所儿童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严格新生入园和工作人员上岗的健康检查,坚持在园儿童每年一次的体检,综合评价每个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并建立健康档案,及时矫治缺点与疾病,集体机构儿童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的卫生保健,流动人口的孕产妇纳入当地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并享有与当地孕产妇同等条件的保健服务,外来流动人口的儿童与当地儿童享有同等条件的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