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孔德昌:金融改革创新 天津砥砺前行
金融改革创新 天津砥砺前行
——专访天津市金融局局长孔德昌
2015年11月13日,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推动会召开。
新华网天津1月28日电(冯娟)2015年,天津金融业增加值1588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9.6%,金融业增加值规模和占比均创历年来新高。金融对天津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5%,拉动经济增长1.5个百分点,这是金融改革创新这一年来交出的成绩单。
天津金融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抢抓五大战略机遇,坚持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发展迈上新台阶。近日,天津市金融局局长孔德昌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金融业已经成为天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并就金融工作取得的各项成果以及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未来三年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举措进行了详细阐释和深度解读。
2015年11月13日,天津市金融局局长孔德昌在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部署推动会上发言。
新华网:天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实施一年,取得较好效果,开创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制度创新全国先河,请介绍一下这项机制所发挥的作用。
孔德昌: 在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同志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天津市政府拿出60亿元作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的资金规模、补偿力度和受益范围均创全国最大最多,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难题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一年来,在段春华常务副市长、阎庆民副市长亲自组织,建立并坚持“周例会、旬调度、月排名、季点评”制度推动下,我们狠抓政策载体、协议任务、监管创新、政策宣讲、产品创新、银企对接、情况督查和制度完善,在全国率先走出了一条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新路子。2015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表内外贷款融资合计比年初新增2974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保持在45%以上,高于全国30个百分点以上。合作金融机构累计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全年发放各类经营性贷款136745笔、10533亿元,比2014年全年超增83069笔、3527亿元。其中,首笔贷款41514笔、3054亿元;信用贷款35039笔、1824亿元。全市新获得贷款企业占当年有融资需求企业的比重达到75.3%。据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全市新获得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用工人数从一季度的68.4万人增加到三季度的74.1万人,且呈逐季增加态势,民计民生持续改善。中小微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8.9%,快于规模以上工业9.5个百分点;商品销售额增长17.1%,快于限额以上8.5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户均营业收入和缴纳的税金逐季增加,生产经营持续向好。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迅猛增长,也拉动了全市本外币各项贷款的大幅提升,2015年全年新增贷款3438亿元,比2014年超增1100亿元,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5年12月15日,天津市“一助两促”工作部署会召开。
新华网:随着《天津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启动,明确了全面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应该如何理解它的定位以及在建设中需要把握哪些关键点?
孔德昌: 建成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赋予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2015年11月出台的《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就是围绕实现这个功能定位制定的。《三年行动计划》是继2009年《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之后,推动天津金融业在新时期实现新跨越再上新水平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天津市的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本市金融业改革创新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确定了8大方面28项重点工作和9大类发展指标,逐项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对未来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划,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初步建成具有金融机构聚集、金融业态丰富、金融市场活跃、金融人才汇集、金融服务完备、金融生态友好、金融监管到位、区域辐射功能突出、全国引领作用明显等九大特征的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既是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也是确保落实的责任状、施工图,要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三个基本完成”:一是基本完成《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的金融改革创新各项任务;二是基本完成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确定的金融改革创新重点任务;三是基本完成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框架建设,为“十三五”时期打造全市金融改革创新的“升级版”奠定坚实基础。此外,我们目前正在全力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出台后将为我市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新华网: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落地实施,一系列支持政策让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再破坚冰、全面深入推进,到目前已取得了哪些实效?
孔德昌:一年来,全市金融业以金融制度创新为重点,结合天津在港口经济、航运中心、融资租赁等方面的优势及特色,加快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并取得明显成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372号,简称“金改30条”),基本囊括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全部内容,又对天津增加了融资租赁、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的特色政策支持;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发布《关于印发〈推进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汇发〔2015〕162号),是天津自贸区金改30条首个实施细则;银监会、保监会也相继发布《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办发〔2015〕62号)、《关于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意见的复函》(保监办发〔2015〕95号)、《关于加强保险业服务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意见》(保监发〔2015〕65号)等支持政策。随着以“金改30条”为重点的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落地,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11项金融创新政策的出台,首批9项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案例的发布,天津自贸区基本形成了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扩大金融机构和业务开放、提升租赁业发展水平、推动京津冀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为重点的金融制度创新内容。累计有116家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自贸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11539个,外汇账户1715个,跨境收支280.2亿美元,结售汇120.8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721.6亿元。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已经成为天津金融业发展的新名片,有效发挥了为国家试制度,为区域谋发展的功能作用。
2015年11月30日,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政策研讨会举行。
新华网:作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天津已成为国内最大的融资租赁聚集区。请问在巩固融资租赁业发展优势上有哪些招法?
孔德昌: 天津自贸试验区成立、国家出台促进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发展两部指导意见等政策利好叠加,为2015年全市融资租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天津出台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实施意见,成立租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引进产业基金、举办租赁年会、设立创新服务基地等有效措施,发展“专家+管家”一站式租赁服务模式,融资租赁业发展成效显著,发展优势凸显。中国金融租赁、工银金融租赁、兴业金融租赁、民生金融租赁、中信金融租赁等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公司和全国首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华运金融租赁公司都已落户天津。截至2015 年末,全市融资租赁法人机构超过650家,租赁资产超过7000亿元,融资租赁已成为天津金融业发展的靓丽名片。其中,金融租赁公司8家,比年初增加3家,为近年来增加最多;金融租赁境内外总资产超过5300亿元,占全国总资产超过30%以上,机构数量和租赁资产规模继续保持国内前列,融资租赁已成为仅次于传统信贷和资本市场的第三大融资渠道。融资租赁创新层出不穷。目前正在积极搭建全国性的租赁资产流转平台,开展租赁物权属登记查询和司法保障、融资租赁公司接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保理试点等十余项政策试点和业务模式创新。工银金融租赁通过“租易通”投放设备融资超100亿元,兴业租赁向绿色公交、污水处理、集中供热、清洁能源、固体废物等绿色租赁投放超过500亿元,全市融资租赁业服务领域由航空、航运、海洋工程等优势领域,向能源设施、轨道交通、高端装备、节能环保、医疗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延伸,用租赁方式提升本市乃至京津冀地区实体经济的装备水平。
新华网:借助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利契机,在推动企业上市和挂牌方面,有哪些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取得哪些成果?
孔德昌: 2015年,我们大力挖掘和培育上市资源,拓宽上市渠道,完善支持政策,积极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全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取得明显突破。市政府相继召开全市企业上市工作会议、企业上市电视电话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5〕38号)、《关于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39号)等一批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企业成功上市的,补助资金总额由3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对企业成功挂牌的,补助资金由5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业给予40万元资金补助。市金融局(上市办)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区县政府和各方力量,编制发放《天津市支持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政策汇编》,深入挖掘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协调区县和政府部门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累计为222家企业出具“绿色通道证”。开通融资直通车微信公众平台和“我要上市”电视栏目平台,广泛开展多维度的企业上市宣传,形成机制保障、政策扶持、舆论引导的强大合力。2015年全市新增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60家,比年初增长72.3%,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累计达到142家,其中,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00家,比2014年底翻了一番。未来三年,要实现上市和挂牌企业突破300家的目标。
2015年12月18日,天津企业上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
新华网:天津致力于加快推动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满足企业和群众的金融需求做了哪些工作?
孔德昌: 市金融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注重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帮助政府性融资平台和实体企业获得低息资金、大幅降低融资成本。2015年通过大额低息贷款置换和债务重置等途径共降低政府债务成本46.7亿元。支持推动实体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全年全市企业累计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1626亿元。推动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总部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金融总部资源优势。仅这几家金融总部承诺支持天津资金规模就超过3500亿元。扩大动产融资范围和业务规模,截至2015年末,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累计登记195万余笔,受理查询628万余笔;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促成融资交易2.8万笔,成交金额1.4万亿元。成功举办第九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1132家企业项目与693家投资机构达成意向融资额375亿元。全市16个区县全部建成融资超市,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综合化、一站式金融服务。加快发展科技金融、农村金融和普惠金融,支持银行机构建立专营机构、专业人员、专享办法、专属产品、专用流程的“五专”服务模式,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全市涉农区县银行网点超过1200家,农村金融服务站和便民服务点超过6500个,ATM自助机具超过8000台,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选择。
2015年11月19日,天津市金融局组织召开了动产融资国际研讨会。
新华网:天津在引进设立金融和金融服务机构做了大量探索和实践,请您介绍一下,在建设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做了哪些重点工作?
孔德昌: 推动设立全国首批民营银行——金城银行,全国首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华运金融租赁公司。2015年全年共引进和设立渤海人寿保险、中信金融租赁、华泰汽车金融、物产集团财务公司等8家法人金融机构,全市持牌法人金融机构已达到61家。近年来,全市新增村镇银行、民营银行、金融租赁、货币经纪、外币兑换、消费金融、汽车金融、信用评级、保险资产管理等10类金融牌照,天津已成为以银行为主体,以保险、证券、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为补充、全国为数不多的金融全牌照城市。鼓励引导各银行构建从总、分行专营部门,到特色支行、特色营业网点等多层次的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累计设立4家科技支行和34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76家,注册资本超过180亿元,全年向小微企业和涉农领域发放贷款超过100亿元,为加大对天津经济的金融服务提供了有益补充。
新华网:党的建设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市金融局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方面取得了哪些新成效呢?
孔德昌: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抓落实做表率。市金融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职时,正值“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始之时,我们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致力推动金融系统党的建设与金融改革创新良性互动、联动发展,注重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做表率,研究形成了“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与落实管党治党要求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提升”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建设“四个过硬”领导班子,即:忠诚忠实,政治过硬;创新创业,业务过硬;担当担责,作风过硬;干净干事,廉洁过硬。二是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和改进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注重用最新理论成果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围绕全市“一助两促”,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继续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计民生”双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服务窗口、服务标兵创建,选树“党员示范岗”800余个,展示金融行业的良好服务形象;系统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公益活动,金融志愿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和客户,普及金融知识、提供金融服务,党员开展志愿服务200余次。四是着力抓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金融发展提供人才支撑。选好配强金融企业领导干部;建强金融人才队伍,全年共增加各类金融人才2971人。组建市金融局机关80后年轻干部学习成长班。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以忠诚、干净、担当、干事为目标导向,提出了建设“有规矩、有正气、有朝气、有效率、有战斗力”的“五有”机关,着力打造“特别能学习、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干事、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团结、特别能自律”的“六个特别”干部队伍,确定了“三抓三带”(抓班子、抓制度、抓人才,带思想、带作风、带队伍)的实现路径。五是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220余名金融系统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新《准则》、新《条例》,编印《“尺子”、“板子”、“镜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类典型案例剖析材料》8000余册,作为特殊“中秋节礼”送给系统党员干部。
2016年1月8日,天津市金融局党委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之年,市金融局将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历届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培育新动能、再上新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重点做好七项重点工作,推动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突破。一是以新十条出台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努力实现今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增30%。二是以落实天津金改30条为载体,持续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资本项下各项目可兑换程度,允许区内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交易,放宽跨国公司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条件。三是以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确保2016年的18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争取后两个年度的工作加快推进并取得明显进展。四是以落实2016年全市企业上市要点为任务,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取得新突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的意识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五是以去杠杆、降成本为指导,扎实做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融资成本工作。力争实现全市政府性融资平台和实体企业年综合融资成本降低1个百分点、年综合债务成本减少200亿元的目标。六是以引进设立新的金融机构为依托,进一步丰富金融机构门类。引进设立总部金融机构和资金交易结算、支付清算、资产管理等事业总部。加快设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登记流转平台。七是夯实“四五六”机关建设,牢固树立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全面加强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心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文化氛围,为天津金融改革创新增添新动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