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今起申请学位 报名须带三证

16.06.2015  11:35

  东快讯(记者齐榕)今起到6月30日,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开始申请学位,家长们必须到暂住区报名点申请学位。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福州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可优先派位。与此同时,台江区公布了17所小学接收外来工子女范围。

  据了解,报名时不需要带上孩子一同前往,不过必须带上三证。“三证”是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有了“三证”即符合报名条件。按照规定,在满足“三证”条件的前提下,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至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优先派位。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直接向暂住地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解释说,“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