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后讲义气沾毒 嫩爸触法坐牢8个月

04.01.2016  15:19

  【因为哥们义气,他接过朋友递来的“醒酒神药”—“白粉”吸食了几口;因为不懂法,他先后四次容留朋友在家中吸食“白粉”】

   □钟富娣

  武平万安镇的曾某是一名长途车司机。家中有老父老母,去年刚与女朋友领证成婚,后又晋级当了嫩爸。家庭虽不算很富足,但也温馨美满。不过,这一切却在去年7月戛然而止。

  曾某有一个关系很铁的哥们。去年7月的某一天,曾某刚跑完长途回来,就接到朋友相邀的电话。在喝酒划拳过程中,朋友递给曾某一个改装过带着吸管的可乐瓶子,让其吸几口说是醒酒的良药。曾某没多想,接过瓶子,吸了几口,疲倦的身躯顿觉轻飘飘的,整个人异常亢奋。自此,曾某迷恋上了这个“神药”白粉。此后,至案发,曾某先后四次邀请朋友到家中喝酒,一起吸食白粉。

  至8月,曾某被武平县公安局禁毒民警抓获归案后,才明白自己的行为犯了法,懊悔不已,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在武平县看守所,面对着四周的墙壁和可望而不可即的自由,曾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让家庭蒙羞,害怕妻儿离自己而去,陷入深深的自责和懊悔中,情绪十分低迷。

  办案民警了解曾某的心里动向后,对其积极开导并先后四次来到曾某的家中与其家属沟通,转达了曾某改过自新的决心,动员家属给曾某写信,并拍了其宝宝的照片,洗好后,一起寄给曾某。民警的真诚开导,家属的贴心抚慰,宝宝灿烂的笑容,深深地触动了曾某,也让其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看守所,曾某多次向民警表达希望政府能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去年11月17日,法院因曾某悔罪态度较好,情节较轻微,决定对其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从轻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判处罚金2500元。

   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近年,因容留他人吸毒而走上违法犯罪的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就是不懂法、不知法。

  据武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陈勇介绍,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故意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或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都属于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共处罚金。

  民警提醒,凡是行为人自己的住宅、出租屋,取得使用权或支配权的旅馆房间、办公室、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的包厢,车、船等交通工具都属于法律认定的“场所”。在曾某案件中,曾某先后4次容留朋友在家中吸食、注射毒品,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曾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同时悔罪态度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获得谅解,最终法院做出了从轻判决的处罚。其朋友因吸食毒品也已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