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婴儿出血骨折 莆田涵江医院:产钳并发症

15.07.2014  16:58

  东南网7月15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实习生 张婉玲)6月29日,市民陈先生的的妻子在莆田涵江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术后第三天,经检查,孩子蛛网膜下腔出血并且颅脑骨折。院方回复,新生儿颅骨骨折是产钳助产引起,属于产钳使用并发症,患儿经治疗后颅骨骨折可以愈合,颅内出血可以吸收,对存在异议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家长:孩子出生后出血骨折

  陈先生称,6月29日下午,其妻子詹女士在莆田涵江医院通过剖腹产手术产下一男婴,因孩子气色不好,随即被转入新生婴儿监护室。直到第三天进行CT检查时发现,孩子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额顶部硬膜外血肿、双侧额叶脑挫裂伤、左侧顶骨可见骨折征、左侧顶部皮下软组织肿胀、双肺支气管肺炎。

  院方:产钳助产引起的并发症

  7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莆田涵江医院了解情况。该院副院长、产科主任郑红医生告诉记者,6月29日,陈先生的妻子詹女士预产期住院待产,产检是发现羊水过少,家属要求剖腹产。手术当中因胎头过高、取头困难,术中用产钳助产,“这个术前我们已找家属谈话,万一有必须时会用产钳助产,剖宫产知情同意书里面也写得很清楚。

  郑红医生说,婴儿出生后,出现轻度窒息及吸入性肺炎,于是转入新生婴儿监护室进行观察治疗。三天后复查CT,发现颅脑有小骨折,蛛网膜下腔、硬膜外有点出血,当时将该情况告知家属,但对方不理解。

  郑红医生说,之后经医院组织有关专家讨论认为,该新生儿颅骨骨折是产钳助产引起的,属于产钳使用并发症。“这个在术前我们也有告知家属用产钳有可能造成损伤,剖宫产知情同意书里也有写。”记者随后翻看陈先生及其妻子签写的剖宫产知情同意书,确如郑红医生所说。

  家属担心产钳儿留有后遗症

  院方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郑红医生告诉记者,经神经外科专家会诊,患儿经治疗后颅骨骨折可以愈合,颅内出血可以吸收,目前,该新生儿情况也良好。

  “现在从表面上看,孩子情况是还行,但是谁知道之后会不会出现其他问题,留下什么后遗症。”面对家属的担心,郑红医生建议,家属走法律渠道进行维权: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第三方医调会协调解决。

  郑红医生补充道,从医学上来说,一般一周内如产钳儿发生抽搐或其他症状,则后遗症发生率较高,但该婴儿在此期间恢复良好,之后90%以上不会留下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