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婚纱照被扶梯柱子砸伤脚 商家赔偿1.5万元

24.03.2016  10:59

  福州新闻网3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余娇)拍婚纱照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福清市民郑先生在拍照过程中却意外被婚纱店内景扶梯的柱子砸伤,导致左脚大脚趾骨折。郑先生要求商家给个说法,但双方就赔偿费用一直协调不下来。经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多次调解,昨日商家承诺赔偿给消费者郑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1.5万元。

  今年1月21日,郑先生和未婚妻到福清优融婚纱摄影店拍摄婚纱照,拍摄过程中出现惊险一幕:内景扶梯上的柱子突然倒下,猝不及防的郑先生被砸中左脚,顿时左脚大脚趾疼痛难忍,无法站立。同行的朋友把郑先生送到医院,医生诊断其左脚大脚趾骨折,需要治疗静养数日。

  治疗期间,郑先生的家人找到商家要求就事故给个说法。郑先生表示由于骨折受伤无法及时返回国外工作,耽误工期,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机票费、误工费等共计2万元。商家认为其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无法接受。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郑先生便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

  接诉后,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双方对事件事实部分没有分歧,仅对赔偿金额有争议。调解人员认为,郑先生到商家处拍摄婚纱照,商家有义务确保拍摄场馆使用安全,而商家未注意到这一点,导致消费者受伤,商家对郑先生的骨折负有直接责任。

  《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经过多次调解,昨日,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商家承诺赔偿郑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5万元,历时2个月的消费纠纷终于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