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厅联合省委统战部举办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闽西片区培训班

29.05.2018  17:16

5月15日-18日,省民族宗教厅联合省委统战部在龙岩市举办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闽西片区培训班,来自三明、南平、龙岩市、县(区)统战宗教工作干部、重点乡镇统战委员等240余人参加培训。

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宋哩、张东晖,龙岩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张树淳出席开班式。宋哩副厅长作开班动员讲话,她勉励参会学员:一要熟读精思,入脑入心,充分认识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二要虚心学习,广开思路,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三要端正学风,保持自律,严格执行学习培训的纪律要求,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开班式后,宋哩副厅长、张东晖副厅长以及省委统战部民宗处、省民族宗教厅政法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为学员授课,并逐章逐节详细讲解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此次培训旨在帮助基层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全面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各级统战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培训班学员通过学习培训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非常必要,收获良多。通过系统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条例》有了更全面更准确的认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得到增强,工作思路工作方向更加清晰。下一步,将把学习培训的内容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培训班开班式

 

宋哩副厅长授课

 

张东晖副厅长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