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结束近2年工程尾款仍未到手 委托人拒不商谈
黄女士接受委托翻修的旧屋。
福州新闻网11月20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 文/摄)装修队接受委托翻修失火的旧屋,可维修后将近两年过去了尾款仍未拿到。近日,市民黄女士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了这一件事,她希望其中一名当事人不要避而不见,能够出面商谈如何处理此事。
黄女士说,2013年11月,她的装修队接受李某宇等4人的委托,为他们翻修位于新店镇后塘村的一座3层旧屋。“一场大火几乎把屋子烧没了,当时几个房东说马上就要拆迁,只需要简单处理一下就行,不用通水电也不用砌墙。”黄女士与李某宇以及其3名亲属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由黄女士包工包料,每平方米收费350元。合同还就一些施工细节进行约定,例如墙体粉刷、施工期限等。然而,施工结束至今,黄女士仍有106000元的尾款没有拿到,这让她很是焦急。“施工时有个工人出了意外受伤,都是我一个人承担的,现在还欠着工人7万元赔偿款。”黄女士说,如今她就等着这笔尾款救急。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后塘村。记者看到,翻修后的屋子大门紧闭,里面并没有人居住。记者看到,这一片的房子都很破旧,外头是刚刚通车的龙头路。黄女士说,为了这笔尾款她跑了很多回,几个房东都曾找过,但一直没有结果。有的电话不接人也避而不见,有的则让她找其他人谈。“李某宇是福建农林大学退休又被返聘的教职工,我跑到学校里才要到他的电话。”黄女士说,4个房东中尤以李某宇不配合,坚决不和她谈尾款的事。
记者现场联系了李某宇,当听说是有关旧屋翻修尾款的事,他连说几遍没空,还说此事与他没有关系,随后便挂断电话。随后,记者与黄女士一同寻找另外三位房东了解情况。当事人之一的李先生称,黄女士的施工存在一些问题,工程到现在还没验收,屋内的装修垃圾也没有清理。而且黄女士中途离开福州一段时间,导致事情搁置。他说,他最近也数次联系李某宇说起见面协商的事,但李某宇并未搭理他。另外两位当事人则表示,只要4人都同意出来谈,他们没有什么意见。绕了一圈,问题最终又回到李某宇身上。
黄女士表示,如果施工存在问题,房东可以提出来,按照合同约定她也有责任进行整改。“该我做的我一定会做,但至少要接我电话或者见个面,告诉我哪里需要改,应该怎么改。”黄女士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