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成立省级投资项目行政服务中心

11.08.2016  19:10

  我委抓紧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意见》,按照意见关于“省级投资项目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的要求,成立福建省发改委省级投资项目行政服务中心,与委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委负责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含可研代项目建议书审批、可研暨初设合并审批)和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并联审查审批。目前我委已印发了并联审批操作规范、流程图,建立了并联审批联络员制度,配备专人负责申请材料收件、分送等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便利企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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