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两会:代表委员热议"全面二孩" 优待高龄孕产妇

13.01.2016  10:02

  从今年元旦开始,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实施,今年会不会出现“二孩潮”,我们的医疗机构准备好了吗,怎样让生育夫妻没有后顾之忧,如何做好对高龄孕产妇的再生育服务?这些问题在今年省两会上受到热议,代表委员们纷纷对此建言献策。

  省人大代表建议: 关心优待高龄孕产妇

  厦门日报福州讯(特派记者 黄怀)“全面二孩”政策今年1月1日起实施,最先进入二孩生育高峰的将是1970年-1980年出生的夫妇,这部分有愿望再生育的母亲都是35周岁以上的高龄产妇。在这次省“两会”上,厦门代表团的省人大代表欧阳丽娟建议,要加强对“二孩”高龄孕产妇的再生育服务。

  欧阳丽娟说,去年10月31日,《厦门日报》和市卫计委曾联合开展问卷调查,发现有三成市民有生育二孩的意向,还有三成市民表示正在考虑中。据初步统计,我市有33万适龄妇女,其中35岁以上育龄妇女占50%,按有生育意愿妇女测算,有近5.5万高龄待孕妇女。

  当怀孕妇女年龄大于35岁时,随着年龄的增大,身体对于疾病的耐受性和自愈能力减弱,妊娠合并症及妊娠并发症预后较差。欧阳丽娟介绍,比如,妊期糖尿病、高血压疾病等妊娠期合并症及妊娠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将大大增加。随着孕妇年龄的增加,先天性出生缺陷儿和遗传病儿的风险概率也随之增加。随着孕妇年龄的增加,容易出现黄体功能不足引发自然流产、胚胎停育等不良妊娠情况。

  “政府要对高龄产妇的生育健康给予全方位关注。”欧阳丽娟建议,要加大对产科儿科建设的投入,提高对二孩生育高峰的应对能力。要开展再生育服务,对生育二孩的高龄孕妇给予关心和优待。针对高龄孕产妇的特殊需求,在孕前指导、围产保健和产后护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在费用上予以减免。开展再生育门诊,35岁以上的女性先做生殖评估,适合生育的再进入正常怀孕程序。对已实施长效节育措施,又符合再生育的对象,应免费实施取环和输卵管复通术。做好围产保健,加强产前筛查,积极治疗对生育有影响的疾病,保障新生儿的健康。

  欧阳丽娟说,“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并不是意味着想生育的就能够生,能够生的就能生得好。她建议,要通过广泛的宣传,让高龄孕妇在心理上和物质上做好相应的准备。同时,为了避免造成新的婴儿潮和人口高峰,还要合理安排生育,减轻个人和社会的负担。要通过广泛宣传,让健康的生育观念深入人心,引导科学生育。要加强监管,通过法律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和个人。同时,及时完善生殖辅助技术规范,特别对可能出现的 “代孕”乱象及早在法律层面上做出界定,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

  省政协委员建议: 设立省级儿童医学中心

  厦门日报福州讯(特派记者张珺)省“两会”上,“全面二孩”受到政协委员们的关注,省政协委员刘光华表示,我省目前的儿科医生和医疗资源相对比较匮乏,应该及早解决这一问题,预计二孩生育的高峰期有可能在2017、2018、2019年出现。如何做到生得安全、活得健康,这是“二孩潮”大环境下尤其要关注的问题。

  他建议尽快成立福建省儿童医学中心来应对“二孩潮”带来的医疗需求。通过这个中心作为孵化器,对下级医院的医生进行指导,以基地为中心,让基层医生到中心进行进修提升,达到短平快的效应。

  省政协委员潘亮则在二孩生育的费用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建议先行试点顺产妇女生育全报销制度,同时要采取更为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妇女孩子和家庭的各项福利和权益,避免新政出台后,出现新的女性性别就业歧视、引发新的家庭矛盾。他还建议在学校开展正确的婚育观、家庭观教育,中学和高校应设置相关课程,女生可选修《家政学》等课程。

  陈震委员则建议要推动完善“二孩”相关公共政策,特别是要出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政府职能部门应及时制定出台“二孩”生育待遇实施细则,延长生育二胎的产假时间,更好地推动实现二孩生育预期。他还建议女方产假、男性照顾假的待遇应该适用于二孩生育。

  黄丽珍委员还提出了“二孩券”的概念,以此来鼓励夫妇生育二孩。建议各地发放“二孩券”,限定用来购买奶粉、尿不湿、辅食等婴幼儿食品,还可用于抵扣早教课、幼托等教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