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委员提出看法:草案对道路设置绿化“门槛”

29.06.2014  09:25

  福州新闻网6月29日讯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分组审议了《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草案)》。这是我市对园林绿化的重新立法,由于标准更高、惩罚更严,审议中对于一些操作困难的规定,有委员提出了不同看法。

  草案规定,“红线宽度在40米以下道路,绿地率不得低于20%”。不少委员提出,这项规定对于新建道路来说也许不难,但对于市区本就不宽、交通拥堵的道路,要做到20%的绿地率并不容易。“对这样的道路绿化,我们可否不片面强调‘绿地率’,而是以‘绿化覆盖率’来替代?这样既充分使用了路面上有限的道路资源,又鼓励种植树冠大的、绿化覆盖率高的行道树,让百姓享受‘大树底下好乘凉’的便利。”这个建议得到了列席会议的园林部门领导回应。“委员的建议有道理,我们会认真研究。”有关领导表示。

  审议中,委员们还就草案中写到的占绿停车可拖车、在小区绿地设立永久公示牌接受业主监督等规定提出了建议。“这些建议反映的都是时下社会的热点,被写入草案非常好,希望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保证规定落到实处。”委员们说。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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