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言献策4大教育热点

15.01.2015  10:56

  近年来,福州市多措并举促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越来越多孩子享受到了同等的教育资源。但教育资源有限,随着外来人口不断迁入,供需矛盾、生源爆满等问题也随之而来。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政协委员们纷纷为下一代的公平、优质教育建言献策。

   关注一:公办园招生

  现状分析:“入园难”是不少家长头疼的事。其实“入园难”是入优质园难。目前来看,由于政策原因,最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基本都是公办园。而福州市区公办幼儿园目前主要采取“自主招生”、“先到先得”模式,这种模式使部分家长彻夜排队引发风波,也存在“条子生”、“暗箱操作”等不公平现象。

  委员声音:九三学社福州市委会在《关于市区公办幼儿园实行电脑摇号招生的建议》提案中,提出维护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建议对市区公办幼儿园实行电脑摇号招生。

  “首先要考虑到‘就近入园’,以行政区划为单位进行划片。”委员吴茗建议,可参照小学招生办法,省、市属的公办幼儿园(可先确定一定比例并逐年完善)参加所在区统一招生;同时每年公布招生计划,公布经教育部门审核的每个公办幼儿园当年招生总人数、电脑摇号招生的比例和人数,让适龄儿童按户籍上网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只可报一所公办幼儿园。最后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为每所幼儿园进行电脑摇号招生。同时,及时向社会公示录取名单,以便群众监督。

   关注二:教育培训机构

  现状分析:目前各类校外教育辅导机构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审批主体不明确和监管松散,大量无证校外辅导机构在宣传中夸大其词,更有无证经营,缺乏合法办学资质的“散客”存在。此外,授课老师水平参差不齐,严重影响辅导质量,收费标准不一,随意性较大,产生纠纷维权困难。

  委员声音:农工党福州市委会在《关于加强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管理的建议》中提出,应明确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的主管部门,出台符合实际的《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必要的场所、教师资格、收费标准等,使培训机构和相关部门有法可依。还要做好培训机构师资和办学质量评估与年检工作,引导家长正确选择办学机构。

  一些委员提出,应建立以教育部门牵头、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共同参与的“校外教育辅导机构协会”,加强行业管理。要整合民办教育资源,提升校外辅导的水平,积极依托社区,发挥社区教育体系的作用,把“减负”贯穿校内校外。

   关注三:农民工子女教育

  现状分析:受户籍制度影响,部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尤其在接受优质教育方面的机会还不均等;由于公办教育资源不足,我市相当一部分农民工子女不得不在一些民办学校及农民工子弟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委员声音:黄川委员建议,应从改革户籍制度入手,尽快研究出台有关落实居住证的政策,综合考虑学历、就业年限、纳税等因素,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将暂住证转化为居住证,建立配套的基于居住证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拿到居住证的农民工可享受与流入地市民同等的包含子女义务教育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

   关注四:特殊教育

  现状分析:目前我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2所,总体上看,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不平衡。政府投入特教的经费仍显不足,部分县(市)区的投入经费不到位;大部分学校的校园面积、康复设施不达标;专门从事自闭症治疗、康复、教育的培训机构数量极少且条件较差,公立的专门的自闭症康复学校仅星语学校1所。

  委员声音:民进福州市委会建议,首先要建立科学的特教体系,对特教学校进行合理布局。比如人口未达到30万人的县(区)应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人数较多的普通中小学校应设立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真正实现残疾儿童入学的全纳教育。同时,要出台促进企业承办特教学校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由政府牵头组织在榕建立榕台特教合作与交流中心。不少委员还建议,要在硬件和软件上改善特教办学条件。市财政要按国家特教学校建设标准和仪器配备标准,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逐级开展特教教师的培训,完善教师编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