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

18.09.2014  15:43

9月15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到新罗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前往雁石龙化化工、第二污水处理厂、豪邦化工及白沙冠能蓄电池厂现场执法检查,并召开工作座谈会,了解企业运作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龙岩市新罗区副区长陈清俊根据环保工作特点提出意见:以司法促进环保工作,以《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即将实施的新《环保法》为契机,严查污染企业,抓重点、抓典型,并重点整治企业厂中厂问题;防止龙津河养殖业复建、复养工作,市、区政府联合为百姓谋出路,让养殖户转岗转产;      生态区创建工作压力大,但将以生态区创建为平台,更好的推进环保工作;根据此次执法检查,现场察看了四个典型企业,应淘汰工艺底、产能弱、产业落后的企业,提倡环保工作也将以高科技监测、监控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压力;下一步将整治企业落实不到位、不执行问题。并表示,新罗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做到依程序办事、依法办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德槐在会上提出工作要求:基层单位工作量大,应综合协调;市、区两级环保应做好项目审批、验收等工作权限划分;充实汇报材料,重点体现工作措施、工作成效;针对环保工作困难大问题,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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