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一法一例”执法实地调研(组图)

16.04.2016  14:20

为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简称:消防“一法一例”)在龙岩市的贯彻实施。日前,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实地调研。

此次调研,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了解等举措,重点对2013年以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消防力量及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建设情况,政府及部门对消防“一法一例”宣教培训情况,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等开展调研,以此了解掌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在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收集整理进一步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的意见建议。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龙岩市各级各部门在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工作中,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部队装备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调研组对各地在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例”中的一些先进做法表示肯定,调研组认为,永定区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走在了全市前列,特别是推出“四抓三防两落实一到位”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纳入区委政法委综治网格化管理、把区公安消防大队列入区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每个乡镇均配备消防手抬泵、在全区279个行政村(社区)均建立一支10人的微型消防站等做法,值得在全市推广。新罗区北门社区组建“大妈防火宣传队”,推广“草根式”消防宣传员的做法形式新颖、效果明显;市消防支队在部队和装备建设上呈现出“跨越式”发展;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接警系统、3G图传系统、消防一体化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先进、运行流畅,实现了接警出动“技术化、专业化、信息化”。同时,调研组也对实际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及主体责任导致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多产权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