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到龙海市检察院调研反贪工作

24.06.2014  12:02

 

福建检察网6月24日讯(林毅)  6月23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一行六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对龙海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了该院三年来关于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汇报。

据了解,近年来,龙海市检察院在龙海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龙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作为执法办案的着力点,以建设侦查一体化机制为抓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统筹把握好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关系,不断推动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工作平稳健康发展。2012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1件53人,其中,贪污25人、受贿20人、行贿5人,挪用公款3人。

该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涉及热点领域多。所办案件涉及行政执法、医疗卫生、移动通讯、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等领域。二是大要案多。大案39件50人,大案率达95.12%,其中,1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22件,10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6件,查处科级干部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三是案件质量高。已审结案件没有作撤案处理或不起诉。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已审结47人,均作有罪判决,且没有改变定性。

调研组和与会人大代表对该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要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注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的案件。二要继续严肃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三要继续加强网络举报和涉腐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四要继续加大检务公开和宣传力度,尤其是要注重提升新媒体沟通能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继续丰富预防职务犯罪的载体和平台。五要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廉政建设,塑造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