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受辱 携棍大闹养生馆 被处罚金1万元

25.04.2016  15:07

  本报讯 得知姐姐被辱骂,护姐心切的男子找到对方养生馆里理论,还用棍子打砸店内物品以泄愤。近日,男子张某宵被顺昌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单处罚金1万元。

  张某宵的姐姐张某秀在镇上租了个房子带孩子上学,楼下则是张某英开的养生馆。2015年9月份的一天,张某英怀疑张某秀与自己的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跑去踢张某秀的房门,并扬言要杀她全家。惊慌失措的张某秀赶忙给自己的丈夫和弟弟打电话。

  闻讯赶来的丈夫范某和弟弟张某宵与张某秀会合后就到店里找张某英理论,双方发生争吵继而推搡。怒火中烧的张某宵用自己随身带来的棍子打砸店内茶几及柜台。后张某宵被其姐姐和姐夫等人劝离。随即,张某英打电话报警。经鉴定,张某英被毁坏物品价值合计2万余元。

  之后,张某宵和范某到派出所自首并积极赔偿张某英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宵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综合该案情节,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雷志良 黄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