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联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意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和市委办相关工作要求,厦门市妇联于2017年2月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
一、专题学习、统一认识
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述责述廉工作,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在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了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闽委办【2015】2号)、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厦委办发【2015】41号)、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述责述廉工作质量,增强效果,防止走过场,市妇联党组班子成员全面系统学习研读了《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程序步骤,明确了述责述廉内容,为扎实开展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直奔主题,注重实效
市妇联于2月17日下午组织召开2016年度市妇联党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市妇联领导班子按照闽委办发【2016】56号、厦委办发【2017】2号要求以大会陈述方式进行述责述廉,班子成员、市妇联机关副处以上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5人参加了民主测评。
会上,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带领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责述廉汇报,依据各自岗位职责与分管工作,结合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对2016年度学习工作;履行管党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情况;围绕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廉洁纪律等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估,全面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并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吴亚汝主席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进行了点评,她强调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和具体体现。通过此次述责述廉,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要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看齐,不断在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更加坚定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传递压实到市妇联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一项工作任务及每一个环节上,持续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以上率下带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会后,市妇联班子成员、各业务部室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改进工作,明确方向
总体来看,市妇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程序安排稳步实施,班子成员认真准备、撰写报告、查找不足,述责述廉比较到位,对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职尽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厦门市妇联将以此次述责述廉工作为契机,更加积极地探索创新,结合妇女儿童工作实际,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寻求和改进增强宗旨意识、提升工作效率、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工作的有效方法。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妇联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按照省委“五抓五看”以及市委六个方面28项要求,全面知责明责,自觉履责尽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形成共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强大合力,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