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妇联建立全市妇联干部“1+10”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制度

27.02.2017  16:34

    为落实《福建省妇联改革方案》要求,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进妇联改革,2月17日,三明市妇联出台了《建立全市妇联干部“1+10”联系基层工作制度(试行)》,全市200余名市县乡妇联干部每人联系妇女之家、各类示范点、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女能人、“两新”组织和新社会阶层女性等10种不同类别的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并明确了“五个一”工作任务。

    畅通一个沟通渠道。要求每名妇联干部每两个月安排不少于5天时间到基层开展集体座谈或上门走访,每年进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并在平常充分利用“三明姐妹”微信工作群、QQ、电话等形式,与联系对象保持有效、及时的联系与互动。

    理清一个工作思路。向所联系的基层单位及时传达上级妇联组织的工作部署,了解反映挂钩联系单位和妇女群众遇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同时,针对基层单位工作实际,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明确一个奋斗目标。向基层妇女群众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注重强化对妇女的家庭、家风、家教宣传教育,团结广大妇女群众,带领广大妇女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助力“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的半边天作用。

    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在走访调研中,注意发现基层单位在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风建设、办实事等方面的优秀做法和经验和基层妇女群众的先进事迹,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帮办一批好事实事。充分利用妇女之家、村妇代会等组织阵地,有针对性地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切实为基层妇女群众化难解困。整合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及创业女性、致富女能手等优势资源,推动结对帮扶,以强扶弱、互帮互助,实现妇女在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等方面的资源优化配置、共建共享。

    同时,《制度》还在工作方式、工作纪律、督查落实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树立妇联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