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洪芹在省妇联十一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7.01.2015  14:53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引领全省妇女为建设新福建贡献巾帼之力

——在省妇联十一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稿)

吴  洪  芹

(2015年1月24日)

 

各位执委,同志们:

受省妇联常委会委托,我向十一届六次执委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关于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精心指导下,我省各级妇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中国妇女十一大工作部署,按照2013年底省委常委会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和尤权书记到省妇联调研时的讲话要求,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以“家庭建设年”为主线,以“巾帼四大行动”为抓手,努力使全省妇女工作更加贴近党政中心,更加契合广大妇女和家庭需求,更加彰显福建特色和妇联特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开展“家庭建设年”系列活动,创新具有妇联特色的家庭工作

以“家和福建美、家和两岸亲”为主题,开展“家庭建设年”系列活动,实施家庭美德、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服务“四大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大局中定位妇联特色的家庭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把婚姻家庭维权纳入《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省政协召开“以家风家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会议;省委宣传部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纳入党委大宣传范畴;各设区市党委政府都制定了实施意见。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将家庭美德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相衔接,将爱国、敬业与诚信、友善的公民价值准则相融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由家庭进入岗位、影响社会。省妇联与省文明办联合开展“家风家训伴我成长”、评选“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活动,联合编译出版《福建家训》。全省城乡16661个“妇女之家”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举办各类家风家训评议会8014场;网民参与互动1500万人次,投票数超过2400万;“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家庭和睦公益大讲堂”进社区、进农村,共举办公益讲座2700多场;推出各级各类“最美家庭”和“传承好家风的好妈好爸”1万多个。拓展家庭文明建设的社会效应。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向机关、企事业、部队、学校等多领域拓展,积极探索家风浸润民风、政风的有效路径。省直机关党工委在200多个机关单位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优良家风带民风促作风。漳浦县地税局开展“寻找最美地税家庭”活动,产生了以家庭联动单位、服务社会的积极效果。厦门航空提出“家风也是生产力”理念,把“”文化信念植根于每一个职工心中。驻闽部队主动要求与省妇联共建军营“妇女之家”,加强对部队官兵的人文关怀。省边防总队福州机场边检站开展寻找“最美警官家庭”活动。同时,加强示范引领,培育了永定“客家家庭美德馆”、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北社区家庭关爱中心等10个各具特色的“家庭建设示范基地”。我省具有妇联特色的家庭工作得到全国妇联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二)实施“巾帼建功行动”,服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

加强闽台妇女交流合作,服务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与省发改委、省台办联合印发《巾帼圆梦行动》,提出做优海峡妇女联谊、家庭联谊和儿童联谊“三大品牌”,做实妇女组织、产业、团组和乡镇“四项对接”,做好在闽女性台胞、涉台婚姻家庭和女台胞参与社会治理“三个服务”。以家庭为主题,成功举办“第六届海峡论坛·  海峡妇女论坛”,举办中华民族家庭美德论坛、“家庭、家风、家园与女性”研讨会、两岸家庭广场舞展示和两岸家庭对接等活动,闽台港澳1000多名妇女参加交流研讨;增强交流互访实效,组织家政、家教、女科技工作者交流团赴台考察;参与“两岸青少年联欢节”,福州、厦门市妇联与金门县妇女会分别举办“海峡两岸女大学生环保创意DIY大赛”和“厦金亲子夏令营”。引领广大妇女参与生态省建设,服务我省建设生态省战略部署。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省妇联建设生态家园三年提升行动》,实施低碳家庭、美丽家园、巾帼发展和海峡交流四大工程十类项目,引导广大妇女以“建生态家园、享低碳生活”为主题,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开发。创建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6个,省级巾帼示范基地、巾帼美丽家园示范点72个。政和县石屯镇石圳村妇代会成立“巾帼美丽家园”建设理事会,带动全村搬走垃圾、整治环境、发展旅游,走出了一条发挥巾帼作用建设美丽乡村的新路子,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肯定。持续实施“百万妇女培训计划”,组织34期“专家快车农村行”,培训女致富带头人、农产品女经纪人、巾帼示范基地负责人等新型女农民;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等项目,新发放各类妇女小额贷款2.01亿元;开展“春风送岗”,帮助5.89万名妇女实现就业;组织女企业家、女科技工作者参加第十二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征集197项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对接项目资金1.56亿元;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管理培训,组织对2102个“巾帼文明岗”自查、抽查考核,培训各级各类“巾帼文明岗”创建单位负责人1800人次;做好与新疆、宁夏妇联对口共建工作;出台6项措施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制定12项措施挂钩帮扶建宁县,投入帮扶资金48.5万元、项目资金912万元。

(三)实施“巾帼维权行动”,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到实处

注重源头维权。积极参与反家庭暴力法制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开展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女童受性侵、无男劳动力贫困家庭救助等问题调研;通过“两会”推动妇女儿童相关问题解决;与省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创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健全维权合议庭、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等七大机制,推动厦门、三明及福鼎等市(县、区)法院试点设立家事法庭;完成《福建省流动留守妇女生存发展状况》专题调研。推进社会化维权。推动基层民政婚姻登记窗口试点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为群众婚姻家庭生活提供常态化帮助;推广莆田市“人身保护令”、“家庭暴力告诫书”等经验,推动各地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持续开展妇女“维权三制”和“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覆盖面分别达80%和90%以上。提升维权实效。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推动莆田、厦门、宁德、漳平、永安等地将妇联纳入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土地登记中的农村妇女权益保护”项目,将女性与男性共同作为土地承包方代表或共有人进行登记。深化妇联主席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加强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和妇联维权网络建设,开展“网上接访”、“网上咨询”,建设“网上妇联”。

(四)实施“巾帼关爱行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落实“两纲”重难点项目。加强与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促进重难点问题解决;开展省级“两纲”实施统计监测,“两纲”12个领域106个可量化指标中,59个得到改善,13个已达2020年目标;投入165万元项目经费,实施提高乳腺癌宫颈癌防治服务水平等15个省级“两纲”重难点项目;持续实施城乡低保妇女妇科病免费检查和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出版《福建省妇女发展报告(2011—2013)》蓝皮书和《社会的进步—福建妇女儿童》,全面反映“两纲”实施情况。关注“三留守”群体。招募巾帼志愿者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成立“爱心储蓄社”、“爱心照料社”等互助组织;在留守流动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和社区援建15所“儿童之家”;开展健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创新案例征集推广活动;与福建师大联合开展“城镇化背景下福建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追踪调研”。打造慈善公益品牌。开展“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为贫困“两癌”妇女募集善款388.24万元,救助“两癌”妇女767名;举办“健康知识大讲堂”,传授“两癌”防治知识;筹资375.16万元开展春蕾助学、成才、关爱行动。常态化开展“社区助老”、“邻里守望”、爱心帮教等巾帼志愿服务,全省已组建巾帼志愿服务队3000多支,招募巾帼志愿者近25万名。

(五)实施“巾帼成才行动”,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

健全基层妇联组织网络。推动建立和完善纵向巩固、横向拓展、覆盖广泛的妇联基层组织工作网络,推广厦门市海沧区兴旺社区、泉州市领SHOW天地创意园区、武夷山市南源岭村的做法,把村、社区妇女组织向村(居)民小组、楼栋、网格等妇女生活的最小单元延伸;推进在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领域建立妇女组织,在天福集团建立首个台资企业妇委会。密切与团体会员及各类女性社会组织联系,与省总工会建立“资源共用、阵地共建、队伍共融、工作共谋、成果共享”联动合作机制。壮大妇联工作力量。省妇联和部分市县妇联配备兼职副主席,实现所有设区市和82个县(市、区)按照妇女人均“一元钱”划拨工作经费。采取“妇代会+协会”或“妇工+社工+义工”等模式,吸纳热心妇女工作的优秀女性特别是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女大学生村官、女能人、社区妇女骨干、巾帼志愿者、驻园区单位优秀妇女进入基层妇女组织队伍。服务女性成长成才。制定干部培训五年规划,加强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培训各级各类女干部957人,筹建女性人才库,新成立2个女科协分会。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举办“海西大讲堂——女性领导力和领导艺术”专场报告会。建好管好用好“妇女之家”。指导福州机场边检站建立首个军中“妇女之家”;新培育200个省级“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发挥500个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实施“百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扶持项目”,投入300万元扶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100个“妇女之家”,切实把妇联组织建成广大妇女群众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

(六)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省妇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与市县妇联教育实践活动有效衔接,坚持“三严三实”、“四下基层”,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省妇联班子35项整改措施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修订完善17项制度。统一规划和装修办公楼一层服务窗口,实现“开门办公、服务群众零距离”,深受社会好评。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引领;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践行‘五个坚持’,当好‘四个表率’”,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妇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意见》,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和生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年来,全省妇联工作所取得的新突破新进展新成绩,离不开省委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离不开各位执委、全省各级妇联、广大妇联干部特别是基层妇联干部的勤奋工作和创新创造。各位执委发挥自身优势,主动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热情关注和参与妇联工作,为推动福建妇女事业创新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各团体会员认真落实省妇联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团结引领各妇女群体立足本职、主动作为,有力促进和活跃了各领域的妇女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有三点深刻体会:一是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是妇联工作的生命线。只有坚持妇联组织的政治属性和群众属性,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引领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努力在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结合点上下功夫,在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培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祖国和平统一方面,立足妇联组织和女性优势,努力发挥“半边天”作用,妇联才有地位,妇女工作才有生命力。二是强化顶层设计、源头参与、系统联动,才能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的系统优势和整体效能。省妇联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指导性,注重从职能定位出发,把工作重心放在宏观把握、战略谋划、源头参与、顶层设计,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妇联组织的创新经验,并将其上升为理论指导,形成长效机制和制度设计。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协同配合,勇于“搭台唱戏”、巧于“借台唱戏”、善于“同台唱戏”,努力做到工作联动、阵地联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才能形成上下联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各尽其责的生动局面,进而形成较强的社会动员力。三是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敢于创新,才能不断开创妇联工作和妇女事业新局面。善于推陈出新,才能常做常新。要善于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既要传承好业已形成的好经验、好品牌,又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从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需求新变化新特点出发,以改革创新精神整合系统资源、汇聚社会资源、创新方式方法、拓宽工作领域,才能不断扩大妇联工作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才能推动妇女事业蓬勃发展。

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党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如妇联组织有效覆盖面不足,吸引力凝聚力不够,特别是在社会组织和各类新型群体中的影响力亟待增强,工作方法还比较单一,干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关于2015年的重点工作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新福建的重要一年。妇联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的部署,牢牢把握我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始终坚持妇联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相统一,以“五个主题年”活动为抓手,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妇女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再立新功,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巾帼之力。

第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进一步明确我省妇女工作的前进方向。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群团作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要深刻学习领会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要自觉坚持和服从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联系妇女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在新常态下推进“四个全面”所肩负的责任,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的话、坚定不移跟党走。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当好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最可靠最有力的助手,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联系妇女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引导广大妇女充分认识中国妇女事业发展进步的成就,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团结动员妇女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把人生梦想融入到为实现中国梦奋斗的时代洪流,奋力推进新福建建设。

第二,开展“专项工作推进年”,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独特作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妇联工作的新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妇女投身新福建建设、推动自贸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各行各业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培育新时期女性先进楷模,激励广大妇女创业创新创优。深入实施《建设生态家园三年提升行动》。抓好低碳家庭、美丽家园、巾帼发展、海峡交流“四大工程十类项目”;创建“全国巾帼创业创新培训基地”,创建20个省级巾帼美丽家园,新建1万亩巾帼林,打造28个妇女义务植树基地。围绕《巾帼圆梦行动》打造“姐妹情•一家亲”活动品牌。建立海峡儿童联谊交流基地、闽台妇女合作发展基地;举办闽台文化经贸交流、乡镇妇女组织对接、家庭结对等活动;做好省海外妇女联谊会换届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加惠及妇女儿童。以制定“十三五”规划为契机,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以“追求平等、筑梦未来”为主题策划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系列活动;做好“两纲”中期评估工作,建立特困妇女台账,推动出台救助方案。

第三,开展“家庭工作深化年”,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独特作用。坚持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推动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意见》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全面深化妇联特色的家庭工作。以“家服,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打造家庭服务品牌。以家庭服务为主题举办“海峡妇女论坛”和“两岸家庭服务业高新技术和高端产品展洽”活动,以家政培训为重点,推动家政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以“美德,让家庭更幸福”为主题做优家庭文明品牌。推广漳浦县地税局爱岗与爱家相结合“寻找最美地税家庭”经验,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向机关、企事业、部队、学校拓展,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倡导廉洁家庭建设,推进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廉洁家庭建设,以好家风沁润行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以“家教,让人生更精彩”为主题做精家庭教育品牌。举办“海峡两岸家庭教育论坛”、“海峡两岸亲子联谊活动”和首届万人亲子运动会,开展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终期评估,完善家教网络平台,推进家庭教育讲堂进社区、进农村。以“关爱,让社会更温暖”为主题擦亮巾帼志愿者品牌。试点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协助政府做好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的有关公共服务项目,努力在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方面有新作为。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救助项目,创新开展“母亲健康1+1”基金募集,深化“社区助老”、“邻里守望”等主题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巾帼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独特作用。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式提出20周年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实施10周年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全社会不断深化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真情服务与依法维权相结合,大力开展“建设法治福建·  巾帼在行动”活动。在“科学立法”中注重源头维权,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主动跟进法律的制定、政策的出台、规划的编制;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在“严格执法”中注重协调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两会”建议提案、“两纲”监测评估反映妇女儿童发展和维权重点难点问题。在“公正司法”中创新维权服务,成立“省妇联法律咨询顾问团”,设立妇联公职律师,抓好与省法院联合下发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全民守法”中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引导各行各业妇女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法治福建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第五,开展“组织建设加强年”,推动服务型妇联组织创新发展。加强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努力实现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实施提升村级妇女参政能力计划。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巩固女性进村委会、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均达100%。密切与组织、民政等部门联系沟通,以联合出台文件、联合召开专题会议、联合开展调研督促等形式,推动全省村级组织换届实现“两高一低”目标,即村“两委”女性成员和正职女干部当选率高于上届、学历高于上届、平均年龄低于上届。推进妇女之家和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上新水平。加强对“妇女之家”的分类指导,制定妇女之家示范点管理办法。实施23个省级扶贫重点县“百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扶持项目”,加强对薄弱“妇女之家”的指导和帮扶力度,培育第四批全省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扩大妇联(妇代会)班子队伍数量,把更多优秀女性凝聚到基层妇联组织中。推动在农民合作社、工业园区、商务楼宇、流动妇女集中地采取灵活方式组建基层妇联组织,推广厦门基层妇联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创新的经验,让基层妇联组织建起来、强起来、活起来。推进妇女干部能力提升和女性人才成长成才。进一步加大妇女干部培训力度,面向基层妇女干部群众做精品、创品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女干部培养工作,完善女性人才库,为培养各梯次女性人才储备力量。

第六,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新常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进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组织方式和工作作风“四个转变”,强化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狠抓落实的责任意识、高效便捷的服务意识、善做善成的创新意识和清正廉洁的廉政意识。注重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讲程序、懂规则、重制度,依法办事、依章活动,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部署和推进妇联工作,提升妇联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健全直接联系妇女群众的工作机制,代表、组织、引导妇女参与协商民主,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妇女意见。要以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科学有效的方法、锲而不舍的作风把抓落实作为一项纪律强调。注重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和工作制度的落实。坚持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进妇女群众,真正把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基层,防止“机关化”现象。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全体干部增强遵纪守法、廉荣贪耻意识,积累风清气正的强大正能量。

各位执委、同志们:

执委会是妇联的领导机构,执委是妇联履行职能的重要力量。各位执委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在所属领域、行业中有代表性,在推动妇女工作中有独特优势和作用。希望各位执委进一步增强履职意识,立足本职岗位,积极为妇联工作建言献策,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为服务大局、服务妇女贡献才智。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研究,探索建立执委常态化履职的平台和机制,使妇联执委真正成为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热线”、妇联决策的“智库”和妇联工作的“臂膀”。

同志们,让我们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推进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团结动员全省广大妇女在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伟大实践中再立新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巾帼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