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妇联兼职副主席黄志丽当选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

22.10.2015  17:16

      10月13日,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在京召开,座谈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区妇联兼职副主席黄志丽当选全国敬业奉献模范。

      黄志丽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3年,坚持“因案施策”,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34件,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她经办的案件40%七天内审结,调解撤诉率达93%,服判息诉率99%以上,被称为明断是非的“快枪手”;平均每天办结近2件,上诉率不到3‰,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

      2012年,区妇联联合区法院创设了“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工作室成立以来,共为群众答疑解难474次,进社区、企业、居民家中开展法律服务134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9件次,巡回办结案件94件,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5件,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深受妇女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