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联关于在省市县三级妇联机关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17.02.2015 14:00
本文来源: 妇联
去年以来,各地妇联积极响应全国妇联号召和省妇联统一部署,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向机关、企事业、部队、学校等多领域拓展,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漳浦县地税局以“爱系家庭、心连地税、情牵社会”为主旨开展寻找“最美地税家庭”活动,把爱家与爱岗、幸福生活与快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产生了以家庭联动单位、服务社会的积极效果。得到了全国妇联领导的充分肯定。为深入贯彻全国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部署和2015年全国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省妇联党组研究决定,在省市县三级妇联机关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活动内容上,要坚持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
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是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妇联组织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实践;省市县三级妇联机关是倡导和推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领导机构,机关干部职工是传承良好家风、促进家庭文明建设的“带头人”。妇联机关要率先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以孝敬亲情和睦家庭,以明礼贤德教化子女,以诚信友善融洽邻里,以良好家风沁润社会。同时,要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倡导廉洁家庭建设,加强廉洁家风教育,进一步提高家庭成员的廉洁意识、自律意识,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推动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和廉洁家庭建设在妇联机关落地生根。
二、在活动成效上,要坚持爱家与爱岗兼容并济,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将家庭美德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相铆接,将爱国、敬业与诚信、友善的公民价值准则相融合。通过在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由家庭进入岗位、影响社会。各级妇联机关要注重发挥家庭美增强队伍凝聚力、提高工作水平的杠杆效应。善于创建“家庭美”、发现“家庭美”,宣传“家庭美”,充分挖掘“最美家庭”的丰沛素材和温暖细节,从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爱家、敬业、忠诚”“为民、务实、清廉”。要把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同创建文明单位、党建先进单位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扩大干部职工的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以优良家风带民风促作风,更好地服务于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大局。
三、在活动组织上,要坚持系统带动,启动三级联创寻找“最美家庭”
在省市县三级妇联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类别、内容及方式,依照福建省妇联、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家庭活动的意见》(闽妇〔2014〕88号)执行。要充分发挥省市县妇联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功能。上级妇联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妇联的指导帮助,下级妇联要主动与上级妇联沟通联系。开展寻美活动要纳入本级妇联机关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增强党建“三级联创”实效;各市、县(区)妇联机关所评选产生的“最美家庭”应纳入当地和上一级妇联机关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选范围。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能,认真做好制定方案、组织实施等工作,推动寻美活动开展在机关、活跃在机关、见效在机关。省妇联将适时召开全省妇联系统推进“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座谈会,一并听取各级妇联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工作汇报,推动形成上下联动、互帮互学、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省妇联将通过下基层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各级妇联机关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送省妇联机关党建办。
联 系 人:郑元福 黄目标
联系电话: 0591—87762162 87840275(办)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妇联 2015年2月11日
本文来源: 妇联
17.02.2015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