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 暨全省法院“五好文明家庭”通报表扬会

21.03.2017  00:42

3月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全省法院“五好文明家庭”通报表扬会。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女法官女干警和法官干警家庭的优势作用,更好地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保障、贡献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马新岚指出,福建法院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广大女法官女干警的尽职尽责、勤勉奉献和广大法官干警家庭的艰辛付出、坚毅担当。全省各级法院要积极回应时代要求,在加快建设新福建中凝聚巾帼力量、共筑五好家庭、推进文明创建。要充分发挥优势、发挥特长、发挥作用。广大女法官女干警要发挥女性优势,不断增强司法的“柔性”和“暖色”,恪守公正,保持亲和,赢得认同。要坚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坚持以德立家,坚持言传身教,坚持弘扬优良家风,以法院系统的好家风推动、促进全社会的好风气。要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深化文明行业竞赛活动,落实文明单位创建任务,凸显文明创建特色亮点,创新载体形式,打造司法品牌,增强文明创建实效。要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生活和美。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权益保障,彰显司法关怀,弘扬法治精神,通过人民法院的一切活动,发挥司法对保障人民权益、弘扬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引领作用。

马新岚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创建,把法院系统妇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法院党组要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妇女工作、文明创建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司法公信建设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尊重、关爱、保护好身边的女法官、女干警,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要注重典型引领创建。继续深化典型领跑行动,深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加强对詹红荔、黄志丽和王荣生、林剑东、陈群等先模人物和全省法院“五好文明家庭”等的宣传弘扬,形成“荔丽八闽、先模成群”的群体效应和满园春色。要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以自身清正为“齐家”树立标杆,用党员干部的好家风带动普通群众的好家风,在全社会弘扬文明向上向善的好风尚好风气。要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加强与职能部门以及社区村居的联合互动,积极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宣传月”“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以家风促党风、带政风、正民风。

会上,福建高院通报表扬了101个全省法院“五好文明家庭”,南平中院陈群等14位“五好文明家庭”代表作了发言。福建省委政法委、省委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妇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福建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院干警职工、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全省法院“五好文明家庭”代表、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据悉,近年来,福建全省广大女法官女干警以忠诚履职展示巾帼风采,以柔性司法践行为民宗旨,以创新创先打造亮点品牌,以领跑奋进铸就时代标杆,涌现出了以“时代先锋”詹红荔、“时代楷模”黄志丽为杰出代表的一大批女性先模人物,先后有1583人次获省级以上表彰,213个集体获得“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20户干警家庭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十佳百优”最美家庭,厦门中院、三明中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50个法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4个设区市法院系统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全省法院系统两度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