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县教育局: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事助学基金会在我省设立了“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励基金”,每年奖励一批优秀中小学教师。现就做好2014年度“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获奖人选评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名额
全省评选100名“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获奖者。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设区市所辖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教职工数进行分配。其中:福州市5名、三明市24名、漳州市15名、南平市20名、龙岩市14名、宁德市22名。
三、推荐人选条件
福建实事杰出教师奖励基金获奖人选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教师资格,在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任教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实绩突出,事迹感人,深受师生好评,在当地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3. 切实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品德教育,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
4.扎根乡村教育,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并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凡出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10种违规行为、我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获奖人选。
四、评选推荐办法及要求
省实事杰出教师奖获奖人选的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由设区市教育局按下达名额负责评选推荐。推荐人选应经所在学校民主推荐,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校内公示7天以上。各地县教育局、设区市教育局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人选上报前应在当地教育部门的网站上公示,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的意见。
“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获奖人选的推荐应重点倾斜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地区从教的教师,农村(县城区以外)教师不得少于60%,校级领导原则上不超过20%。
五、奖励方式
获得“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的中小学教师,由“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励基金”颁发奖金2000元/每人。
六、推荐材料
请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于8月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含评选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推荐人选汇总表;《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推荐申报表》(每位推荐人选一式3份),其中先进事迹限1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工作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联系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许四清,联系电话:0591-87091281,87846921(传真),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1. 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2. 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推荐申报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5日
闽教人20146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