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好干部”标准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在长乐全面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进程中,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组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
要把握正确导向,严守“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着眼于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背景,对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和深刻阐释。我们一定要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将其贯穿于干部培养选用的全过程。突出敢于担当。把“敢于担当”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地亮出来,选拔重用那些勇于担责、敢于碰硬的干部。突出工作实绩。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重点察干不干、比敢不敢、看行不行,重用那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任劳任怨、能出实绩的干部。突出群众公认。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评价,切实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出来、重用起来。
要改进培养方式,促进“好干部”成长。好干部的成长离不开自身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要以培养锻炼好干部为目标,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行群众工作责任制,持续抓好“四个万家”、“三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和“走进千万家、温暖长乐人”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努力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结合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的开发建设,加大干部一线实践锻炼力度,给他们多压担子、交任务,让广大干部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砥砺品质、提高本领,不断提升直面困难、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干部监督管理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个环节,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要深化制度改革,确保“好干部”选用。以改革创新精神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五不唯”真正做到选好用好“好干部”。坚持发扬民主不唯票数,注重把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在重视群众公认度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权重,结合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酝酿动议、沟通协商等多种民主方式,将民主推荐情况与党委(党组)推荐情况、组织平常掌握的情况相比较、相印证,增强干部工作民主的科学性。坚持考核评价不唯GDP,全面准确评价干部,要看发展成效,不能只看GDP。要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优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权重,使考核结果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引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坚持竞争选拔不唯分数,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新要求,合理确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范围和规模,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式,让干得好、作风实、能力强的干部脱颖而出。坚持干部配备不唯年龄,在干部使用上,不片面追求年轻化,不搞年龄一刀切,要着眼事业需要和岗位要求,注重培养使用各个年龄段的干部,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坚持人才引进不唯地域,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放宽视野寻觅人才、发现人才、引进人才,营造一流的用人环境,真正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作者为长乐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程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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