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局抓好“五大工程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稳步发展

12.08.2014  11:08

      一是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以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不断完善调委会“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要求。积极拓宽调解工作覆盖面,在总结完善医患、交通、消费、国土等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向经贸、住建、环保、旅游、工业区等矛盾纠纷较多的行业延伸,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长泰县针对本县林墩工业区有大量务工人员聚集,文化、语言以及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外来务工人员之间易起矛盾纠纷且经常酿成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在外来人员集中的康宅、大丘田两个染板工业区,建立调解服务点,组建“外来务工人员调解队”。全市已建立各类调委会2212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1个;村(居、社区)调委会1918个;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联合性、区域性、行业性组织调委会173个。全市人民调解员9070名,其中专职调解员2594名,兼职调解员6476名。已配备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295名。人民调解队伍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逐步增强。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15名,配备率达95%,为充分发挥司法所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提供强有力的工作力量。

      二是抓好多元调解机制工程建设。持续深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互动机制建设,继续完善公调对接衔接机制,加快推进落实公安派出所与乡镇(街道)调委会及其派驻调解室、村(居)调委会的对接。漳浦县将“公调对接”机制列为201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诏安、平和、南靖等县(市、区)或其所辖乡镇分别与周边县市或外省相邻县市签订边界民间纠纷联防联调协议书,不断健全相邻乡(镇)边界纠纷共同防范和调处机制。制定下发《组织开展“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支持、鼓励、培育公信力较强的优秀调解员建立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扩大人民调解公信力和影响力。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设立赖水顺劳模工作室,长泰县成立以林墩工业区调委会王云山名字命名的“云山人民调解工作室”。

      三是抓好人民调解宣传工程建设。加大《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成效、典型的宣传力度,支持鼓励基层探索利用广播电视、微博、QQ群、微信等新型媒体手段,为当事人提供远程调解、咨询和交流服务。进一步配合做好《调解有1套》电视节目相关工作,深挖案源,积极发动各调委会向电视台栏目组报送更多、更好的调解案例展示在观众面前,真正取得“推荐一例、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深入开展“寻找最美人民调解员”主题征文活动,把全市最美的人民调解员、最动人的事迹、最感人的典型挖掘出来,倡导广大人民调解员掀起向他们学习的工作热潮。今年2月,漳州市多元调处中心主任赖水顺在“2013年度法治发展综合评估项目”中被评为“2013年中国十大影响力法治人物”。

      四是抓好人民调解保障工程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省财政厅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投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均列入财政预算,健全完善“以奖代补”、“以案定补”补贴工长效机制。上半年全市共发放调解案件补贴46.25万元。漳浦县官浔镇实行村级调解员岗位津贴制度,全镇10个村(居)调解员按月计酬,每月每人补助100元。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实现人民调解案件网上录入、分析预警、质量审查工作机制,今年第二季度全省人民调解案件情况分析通报中我市录入率居全省排名第一。

      五是抓好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筑牢人民调解防线 助推漳州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发动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民间纠纷排查调处中,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的纠纷。上半年,我市各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215件、调解成功8051件、调解成功率达98%,防止民转刑83起205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33起29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8起351人,有效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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