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拖鞋女车主不愿撤 小刮擦堵了琴亭桥

11.06.2014  19:48

闽A8106C小车女车主穿着拖鞋,保险公司人员正在查看车子被撞情况

  6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汤先增 吴智飞 黄启鹏 见习记者 郭丽娟 文/图)

  关注理由

  昨日早上8时20分,正值上班高峰,福州琴亭桥上的三环五四路出口处,突然违规变道的闽A8106C小车与直行的公交车发生刮擦,两车均无人员受伤,车子也开得动,但两车并没有及时撤离,造成五四北往省体方向车流排起两三公里的长龙。

  事故发生后,公交车司机立即拍完事故现场照片,要求小车女车主一同撤离,但对方不同意。直到大约20分钟后警察赶来,女车主才把车撤到桥下,公交车也一并撤离。

  目击者说,小事故应快撤,可女车主在现场赖了20多分钟,警察却没有对其进行处罚。对此,警方表示,因警察赶到现场时,女车主并没有不服从执法,所以没有以“赖路”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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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女车主迟迟不肯撤,大批赶着上班的车主堵在琴亭桥上

  小车违规变道与公交刮擦 不撤离堵了“交通大动脉”

  昨日早上8时30分左右,记者赶到五四北时,车流已排起长龙,不少车主绕道三环辅道避堵。记者步行十多分钟来到桥上的事发现场时,事故中的两辆车已撤到桥下的五四路路边。这时,拥堵的路面才慢慢恢复畅通。

  几名车主见记者徒步走过堵点只花了十多分钟,戏称“早知道就弃车步行上班去了,也不至于迟到被扣钱”。还有车主称,琴亭桥是进出五四北的“交通大动脉”,这里一堵,将有很多人受影响。

  记者看到,事故中的小车车牌号为闽A8106C,车身左侧后门被撞得凹进去一块。而车牌号为闽AYA608的128路公交车,只是车头右侧保险杠处脱落了点红漆。

  公交车司机杨师傅说,当时公交车正常行驶到琴亭桥上,而闽A8106C小车从三环五四路出口驶出,突然向左侧变道。杨师傅说,他看到小车变道后,考虑到车内乘客的安全,不敢采取紧急制动,只能轻点刹车,才造成两车发生刮擦。

  随后,保险人员查看事故现场照片并调查认定,事故原因主要是小车违规变道,需负主要责任。女车主赔偿公交司机300元现金后,双方驾车离开。

五四北往省体方向车流排起两三公里的长龙

  两司机都不知道“小事故要快撤”

  记者获悉,此次事故只是一起小事故,没有人员伤亡,而且两车都能开得动,那么车主为何没有及时撤离,而最终导致琴亭桥上大堵车。

  杨师傅说,他到福州开公交车才一个月左右,虽然上岗前有培训交规,但对“快撤”一说比较模糊。他说,昨天早上事故发生后,他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向公司请教,才知道要快撤。杨师傅说,当时正是早高峰,桥面车流量非常大,他赶紧下车对事故现场拍照留证,并拨打110报警。但这些事情做完后,让杨师傅没想到的是,小车女车主却不愿撤离,执意要等保险公司前来处理。

  记者注意到,小车女车主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子,脚上穿着一双拖鞋,她称因赶着去上班,才没来得及换鞋。记者获悉,机动车驾驶人穿拖鞋驾驶与开车打手机、吃东西一样,被认为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要被罚款100元、扣2分。

  对于迟迟不撤,女车主说,驾车多年来从未发生交通事故,不知道怎么处理,以为只能等保险公司过来才能处理。“我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不便,在这里表示歉意,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了”。

五四北往省体方向车流排起两三公里的长龙

  市民质疑警方 为何不以“赖路”处罚

  女车主说起这起事故,公交车内不少乘客怨声载道。“这个女车主太不应该了,都不听大家劝说。”乘客何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公交车内都是赶着去上班的乘客,不少乘客都告知这是小事故,不需要等保险公司和警察,但女车主就是不肯撤离。

  “在桥上步行非常危险。”何女士说,在劝说无效后,公交车内乘客只好下车,有的步行到省体转车,有的直接在桥上等下一辆公交车。

  目击者林先生说,事发后20分钟左右,警察赶到现场劝说,女车主才愿意将车驶离事故现场。但让林先生不解的是,这名女司机应该属于故意“赖路”行为,为何警方不作出相应处罚?

  对此,出警的华大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民警赶到现场时,女车主没有不服从执法,故没有以“赖路”对其进行处罚。但市民质疑,民警赶到之前,女车主赖了20分钟不肯撤离,算不算“赖路”?

  车主建议处罚“赖路”,按时间层层加罚

  “想不到还有驾驶员不知道小事故要快撤。”车主李先生说,去年以来,海都报持续报道“小事故应快撤”,许多车主都意识到“赖路”是种陋习,也几乎都深知小事故要快撤。“一些人因为小刮蹭在那里争论,真的是让人非常气愤,自己耽误时间,还耽误别人时间。”

  不少车主建议,对于小事故“赖路”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不要纵容“赖路”行为。

  驾驶员蔡先生说,相关处罚应该以2000元为基础,堵一个或半个小时加罚1000元,“如此一来,谁都不会跟钱过不去,看谁还会这么磨蹭”。

  不少市民希望,发生小车祸时,肇事一方要勇于承认错误,受害一方也要宽容大度,大家各让一步,赶紧离开现场,不要堵了大伙儿的路。

  □快刀短评

  批评十句,不如一张罚

  单关于“赖路”的报道,海都报已经做了很多。令人欣喜的是,去年以来,关于快撤的报道多了,理直气壮“赖路”的人少了。习惯的改变,光靠内心的力量,还不够。我们希望,执法部门要行动起来,对待“赖路”者,该罚就罚,从重处罚,罚到他“不敢不快撤”;对待快撤者,我们感谢识大体的车主,他们值得所有人道一声:赞!

  眼看天气越来越热,我们不想看到那些因为小事故不撤被堵、被暴晒的市民和车主,最后变成“堵了白堵”“晒了白晒”。想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唯有对能撤不撤者重罚。治理醉驾就是个成功的例子。醉驾必罚,甚至可拘役半年。重典之下,顽疾马上好转,老百姓也拍手称赞。治理“小事故赖路”也应如此,期待部门能从严从重查处。

  法规是现成的,批评十句,不如一张罚单。我们希望,执法部门能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严惩“赖路”。只有这样,大家出行才能更顺畅。(汤先增)

  □提示

  小刮擦撤离须知

  根据《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试行)》,发生交通事故后,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必须自行撤离:仅造成车辆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车辆能够自行驾驶移动,各方车辆均在我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险,应撤离而不及时或拒绝撤离的,警方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强制拖车。撤离前自行拍照,拍照需注意四点:一、要从被追尾车前面拍一张全景图;二、从追尾车后部拍一张全景图;三、拍一张相撞部位图;四、拍一张被撞落至地面的散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