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菜贩非法集资230多万 检方:警惕民间融资风险

29.05.2015  21:53

  福州新闻网5月2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倞希)昨日,平潭县检察院通过本报公布非法吸收资金的十种形式,呼吁市民谨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名女菜贩以儿子投资工程为由,非法集资200多万元;年轻老板依靠“才智”,以事业发展为由向他人吸收存款3亿元;女强人利用“人脉”,允诺高额利息非法集资9000多万元,所筹资金用于购买豪车豪宅……这都是平潭县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

  据检方介绍,常见的非法集资有十种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