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孩与“陌陌”男网友酒吧喝酒 惨遭性侵犯
15.07.2014 16:07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中新网台州7月14日电 时下,“微信”、“陌陌”等交友平台强势地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然而,这种“快餐式”的便捷交友模式下却潜藏着一定的危机。浙江玉环一年轻女子贝贝就是通过“陌陌”聊天工具交友,结果聊天引来一场横祸。
20岁的贝贝是个时尚的女孩,喜欢用“陌陌”聊天交朋友。今年2月,贝贝通过“陌陌”认识了一个名叫君君的男子。俩人都是年轻人,有共同的话题,比较投缘。没聊几天,贝贝就和君君见面。
2月26日晚,也是俩人的第二次见面。君君发信息给贝贝约她喝酒,贝贝爽快答应。
到了约定的酒吧,贝贝和君君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喝到最后就只剩他们俩人。直到次日凌晨2点,玩累了的贝贝起身准备回家,但君君不肯放贝贝走。
贝贝遭到了君君的纠缠,无法脱身的情况下,贝贝想借上厕所名义实则给朋友打电话。但到了厕所门口,君君欺身扑向贝贝,双手也不安分起来,受到惊吓的贝贝开始强烈反抗君君。
随后,君君将贝贝拉至女厕所内,并将厕门反锁。君君对贝贝行不轨之事,贝贝极力反抗,牙咬手推,拍打墙壁呼救,但都没有成功,最终君君强行与贝贝发生性关系。
贝贝绝望了,约过了半小时,酒吧准备打烊音响降低时,重新燃起希望的贝贝大声呼救并用手猛烈地拍打墙壁希望能够获救。
终于,酒吧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情况不对。贝贝的一声呼救“别让那男的将我带走!”,终于君君被酒吧的几个工作人员合力制服在地。案发后,君君补偿被害人贝贝1万元,并取得贝贝的谅解。
记者14日从玉环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庭开庭审理后认为,君君目无法纪,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君君有期徒刑四年。(完)
(中新网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 通讯员 应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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