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女子网购充电宝一月内两台自燃 险酿火灾

01.09.2014  18:24

  漳州新闻网9月1日讯 本是用来给电子设备充电的移动充电器,却险些成为了引发火灾的“元凶”。

  家住芗城区华元小区的李小姐是个“电子设备控”,平板电脑和手机总是随身携带。为了让电子设备能够保持工作,李小姐在网上购买了三台充电宝,可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却有两台充电宝在充电的过程中发生了自燃,好在自燃发生的时候李小姐都在家,及时用水将火苗扑灭。不过,还是把李小姐家的两张桌子都烧黑了一大片。“自燃的时候我都在房间里写文件,充电宝放在客厅充电,闻到焦味赶紧出来查看,桌子都烧黑了,赶紧用水扑灭,如果当时家里没人没准就是一场火灾了,我现在都不敢再用充电宝了。”李小姐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到市区电子城查看,发现几乎每一家店铺都有售卖充电宝,而且种类繁多。某店主告诉记者,随着手机等移动电子设备的普及,充电宝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制造充电宝的厂商也越来越多,单单他的店内就有六种品牌的充电宝,进货的渠道主要是从深圳厂家寄来的。至于他所售卖的充电宝在多次充电后会不会发生自燃的现象他也不是很清楚,但是目前没有顾客向他反映过该问题。

  记者还了解到,八月中旬,国家质检总局曾经采样32批次、224件充电宝摸底监测,结果显示全部存在质量安全风险,主要表现为重物冲击可短路自燃,充电宝外壳不阻燃,电源容量虚标,输出电压过低或过高等,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充电宝时尽量选择大厂商,质量方面比较有保证。

  (漳州新闻网记者 方一凡)

【责任编辑:伊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