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囤假币过年 货还没到人就被抓了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本是一句给人希望的话,但对于现如今的苏金珍来说,她的这个冬天只能在冰冷铁栅栏里度过了,而她的春天,则遥遥无期。事情还得从一条短信说起……
2015年11月9日,一名怀抱鼓鼓囊囊黑色大布包的男子匆匆上了从安徽阜南开往南京的长途客车,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男子神情紧张。
民警打开他随身携带的布包时,发现一捆一捆有序码放的百元大钞,一数有整整37万元。经检验,这些人民币竟然都是假的!
男子自称叫刘亮,这次带着这么多的假币是来出售的。刘亮的手机里有一个叫“孟妈”的联系人发的消息:“你带三个货过来。看过了就删掉。”经调查发现,“孟妈”真名叫苏金珍,在假币交易圈甚是活跃,2007年8月因使用假币被行政拘留过十五日,之后并没有吸取教训,而是仍然多次购买、使用假币。这次刘亮所携带的37万元假币里就有“孟妈”苏金珍订购的3万元假币。
苏金珍在假币交易圈内算是个“名人”,因为购买、使用假币被多次处罚但仍屡教不改。为了掩人耳目,苏金珍把自己的另一部手机用来专门联系卖家,每次交易都是极其谨慎,跟卖家联系完后都会及时清空痕迹并提醒卖家删除记录。买回来的假币,苏金珍都会选择一些零售小店、没有分辨能力的人群来出手。
今年11月初,苏金珍考虑到快过年了,又想准备点假币好到外面去串,花了3600元购买价值3万元的假币,谁知还没拿到货,就被抓了。
■检察官提醒
近些年,出售、购买假币的案件越来越多。假币犯罪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危险性较大。出售、购买假币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属于“数额较大”,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苏金珍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通讯员 六检 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