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女子去买清洗剂却被灼伤眼 沃尔玛拒绝赔偿
购物过程中,货架上的清洗剂意外洒出,消费者被灼伤眼睛,经医生诊断为角膜损伤。昨日,消费者郑女士拨打晨报热线8080000反映,她在禾祥西路沃 尔玛购物时,被货架上的清洗剂灼伤眼睛,视力受损,出门时需戴着墨镜。近日,郑女士向沃尔玛索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但遭到拒绝。
消费者:
清洗剂倾洒 眼睛被灼伤
10月20日中午,郑女士来到禾祥西路的沃尔玛选购洗衣槽液体清洗剂。“当时这款清洗剂位于货架的最顶层。我本来是想买同款品牌的另一种产品,但看到 这款液体清洗剂就伸手去取,没想到清洗剂全部洒下来,浇到我的脸上和眼睛里。”郑女士说,当时她感觉脸上和眼睛一阵刺痛,赶紧大呼救命。附近两位顾客赶来 搀扶她,并找来矿泉水进行冲洗。
“当时我都不能睁眼,看不清路。沃尔玛的工作人员赶了过来,他们带我去沃尔玛的洗眼中心进行冲洗。”随后,工作人员陪郑女士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整个过程中她都无法睁眼。
郑女士表示,沃尔玛方面并不承认在这次事件中存在过失。“10月29日,我到沃尔玛和他们工作人员协商,他们的一位负责人说,只能给我500元到 1000元的慰问金,但并不是赔偿金,他们认为自身没有过错,是我操作不当造成的。”郑女士说,她要求查看当时的监控录像,但是沃尔玛方面说没有监控录 像。她认为,之所以会被清洗剂灼伤眼睛,主要是因为清洗剂没有瓶盖或没有拧紧,因此她在拿取的过程中,清洗剂才会溢出。
郑女士说,她今年54岁,从事服装行业,眼睛受伤后她无法工作。“现在眼睛畏光,有刺痛感,视力也下降了,出门还要戴着墨镜。”
调查:
货架旁的监视器是虚设
昨日,记者来到禾祥西路的沃尔玛。记者看到,郑女士当时所在的货架约有1.9米高,清洗剂放在最高一层。郑女士说,她身高大约1.6米,要伸直手臂才能取到清洗剂。记者发现货架前后分别挂有一个监视器。
导致郑女士角膜灼伤的清洗剂外包装上写着:若不慎溅入眼中,请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立即就医。主要成分为次氯酸盐、氢氧化钠、表面活性剂。
那么,货架旁的监视器是否有记录?对此,禾祥西路沃尔玛的前台副总王先生表示:“货架旁那两个黑色的监视器里没有摄像头。”事故现场已不得而知。
沃尔玛:
经核查未发现破损商品
至于清洗剂为何会意外洒出,王先生说:“消费者对清洗剂为何会意外洒出前后有3种不同说法,刚开始和我们说是自己摇瓶身时溅出来的,后来在微博里说是 拿边上的产品时碰掉的,现在又说瓶子没盖子,取下来的时候洒出来了。”王先生认为,郑女士前后说法不一,因此他们对她所说的事实真相表示怀疑,不能认定清 洗剂意外洒出是沃尔玛方面的过错。
沃尔玛公司事务部福建区域总经理于女士表示:“事发第一时间,商场同事立即陪同顾客前往医院清洗,并支付了医药费。同时,针对货架上的洗衣槽清洁剂商品进行核查,当时并未发现任何其他商品有破损的情况。现在商场将与顾客保持沟通,希望能合法、合理地解决该问题。”
(海西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