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桌1男陪8女吃饭 男青年心生不快故意挑事酿命案
只因看到别桌1名男子身旁围了8名女子宵夜,几名男青年心生不快故意挑事,混战之下还将旁边一名躲避不及的男子刺死。近日,广东省高院维持深圳市中院一审判决,对两名有犯罪前科的男子分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2年3个月。
见别人陪女性吃饭故意挑事
“兄弟,有人找你。”2013年11月22日凌晨4时许,一名男子拍了拍正在深圳某餐馆宵夜的唐先生的肩膀,并如是说道。一同围上来的还有几名男青年,唐先生顿时有些惊诧,他并不认识这几个人。见几人一身酒气,唐先生本不想理会,但对方又开始拉扯他,同桌的几名女伴便上前阻拦,双方发生争执。
饭吃得好好的,这是跟谁结了怨?原来,据法院查明,当时几名男青年陈某兵、周某军等人也在菜馆内喝酒宵夜。陈某兵见唐先生一个人陪着8名女性一起宵夜,心生不快,叫周某军等人去将唐先生喊出,这才有了之前的一幕。
争执中,陈某兵开始打人,唐先生于是拨打在包房吃夜宵的同事王某的电话,王某于是和几名男同事出来查看。据法院查明,周某军等人见状持塑料凳、垃圾斗等工具对唐先生等人进行追打,有女性上前阻拦,陈某兵于是拿出折叠刀刺伤对方手臂。陈某兵又挥刀朝站在其旁边躲避不及的王某胸部刺去,王某随即倒地,大量出血。陈某兵等人见状立即逃跑,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两名挑事者曾被判过刑
据了解,当日与唐先生同桌宵夜的8名女性,分别是其妻子、姐姐和几名同事。随着陈某兵和周某军的落网,两人的“底细”也浮出水面,一名来自四川南充,一名来自湖北仙桃,且均因敲诈勒索或抢劫、寻衅滋事判过刑。周某军还曾因另一起纠纷将人打伤。
2014年12月,深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军有期徒刑2年3个月。
陈某兵不服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何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