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女友银行卡赔了夫人又折兵 男子被批准逮捕
25.10.2016 18:16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福州晚报10月25日讯(记者 刘珺 通讯员 鼓公宣)恋爱中的人总爱说“我的就是你的”,可是真把“你的”当成“我的”,可能会惹来不小的麻烦,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男青年林某擅自使用女友的银行卡,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近日,郭小姐向鼓东派出所报警,称银行卡被盗刷3000元。民警到银行调取了郭小姐银行卡的流水账单,发现3000元在报警前几天被转入一名林姓男子名下。民警在银行网点调取转账人的图像,郭小姐一看就吓了一跳,盗刷银行卡的人是她的男朋友林某。郭小姐的银行卡都是自己保管的,没有交给林某使用,也未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他,她不知道林某是通过什么手段获取了银行卡密码。
随后,民警将林某带回派出所审查。林某称急用钱,自己身上的钱不够,看见女友的钱包放在桌子上,于是没多想就拿去取钱,密码是女友在办理银行业务时知道的。林某认为郭小姐小题大做,两人的关系很亲密,与夫妻无异,只是没有领证而已,未经同意取点钱,顶多算是不尊重女友,“家务事不用闹到派出所”。对此,郭小姐十分生气,在派出所提出与林某分手。
警方点评:林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林某与郭小姐虽然是恋爱关系并同居,但是郭小姐银行卡内的钱并不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林某与郭小姐并无共同支配这些钱的协议,郭小姐也无此意愿,所以林某无权支配这些钱。林某的行为明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郭小姐的财物。
恋爱不分彼此,不代表可以随意支配他人的财产。同居男女朋友关系并没有法律的认可,更谈不上拥有所谓的“共同财产”。林某未征得对方的同意,擅自支配对方财产就构成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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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0.2016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