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让打工女以“性”抵债 事后频纠缠获强奸罪

22.12.2015  12:52

  在石狮务工的女子阿兰(化名),因赌博输钱,向牌友陈某借钱千余元,因无钱归还,陈某提出性要求,以此抵偿债务。昨日,石狮法院一审宣判,陈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

  今年40岁的陈某,来自重庆,多年前,与妻子一起来到石狮务工。喜欢打牌的他,工作之余,隔三差五邀约几个朋友打牌。今年7月,认识来自湖北的阿兰,同样喜欢打牌的阿兰,多次输钱却苦于没有钱给人,就向陈某陆续借钱1000余元。后来陈某向阿兰要钱,但阿兰无力偿还,却又不敢告诉丈夫。这时,陈某提议以开房的形式抵偿债务,两人先后发生多次关系,阿兰将债务偿还。

  但陈某并未就此放过阿兰,多次短信邀约阿兰,但遭到拒绝。陈某以“我有你裸照”“如果不发生性关系,就将丑事告诉阿兰丈夫”等方式,威胁阿兰,无奈阿兰先后多次顺从。直至10月12日,阿兰再次接到陈某邀约的短信,不想维持这不光彩行为的她报了警,最终陈某被石狮市宝盖派出所抓获。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威胁散步不雅照片及传播不正当男女关系为要挟,多次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最终,石狮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程耕轮 蔡燕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