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司机套牌不交过桥费 被罚款1万还被扣12分

29.01.2016  10:57

  1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喻厚勤 文/图)12元,正好是一部小车的过桥费。可是,有人就不愿意花这点小钱,结果花了大钱,被罚款1万元,驾驶证还要记12分。

   一眼看去 车牌歪的

  27日16:03,仙岳路高架桥武警支队下桥处,一部黑车的前车牌引人注意。站岗的是桥隧交警大队快速路中队的交警,他们一眼就发现,黑车的车牌歪了。

  车子被拦下,细看,车牌掉了一个螺丝;再细看,螺栓周边刮花、捣烂。交警心里有底了,这个车牌安装简易,没有使用专用螺栓,应该是反复拆解,八九成是套牌车。

  果然,有两个证据可以印证。一、经查,该车的车牌号,应该挂在天籁车上,可却挂在黑色上海大众车上;二、经核对,不仅车型对不上,连车辆的识别号也对不上。

  驾驶座前方挡风玻璃下,印有识别代号,便以检查,但是,这部黑车的识别代号,被一张卡片遮住。

   为省12元 他换车牌

  蔡某今年31岁,从事与车有关的工作。证据充分,他承认,他套牌了,不过套的是自己的车。

  奇怪,自己有车不开,开别人的车,反过来套自己的牌?

  经过询问,蔡某解释,黑色大众车是他去广东租来的,原来牌是粤A牌照。1月上旬,他到广东玩,为了出行方便,租了部车子,一路慢慢玩,开回福建。

  租的车子,每天都要算钱,不开白不开,可要是进出岛,得收过桥费12元。当天,蔡某正好要去海沧聚会,14时30分左右,他在莲前西路卧龙晓城附近,把自己交了过桥年费的日产天籁小车号牌换上,用别人的车+挂自己的牌,省掉12元。

   罚款1万 还记12分

  省12元是算到了,但重重的违法成本没有计算。

  修正后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使用其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扣留机动车,处以一万元罚款。

  再根据公安部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罚款1万元、记12分,听到这个处罚,蔡某张大嘴巴:“我只是换了自己的车牌,老老实实开车,也没有闯红灯……”“涉及到车牌,就很严重。”民警告知,并开出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