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奖要负法律责任? 福州一女子被骗5000元

30.03.2015  12:48

 昨日上午,家住福州台江区西洋路附近的小丽(化名)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电话中,对方自称是“律师”,并称小丽被《我是歌手》节目组抽中二等奖,如果她不领奖,将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几天前,小丽的确收到过一条“我是歌手”的中奖信息。接完电话后,小丽当时就吓坏了,于是急忙到银行,按对方要求往对方的账号汇过去了2000元。刚汇款完,小丽又接到一个自称是“税务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如果要领奖,要先付25600元的税款”,并说钱会返还到小丽的账户上。于是,小丽就将剩余的3000元汇给对方。

  接下来,“节目组”接连几次打来电话,称小丽还需要缴纳其他费用。在好心朋友的提醒下,小丽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回拨电话要求退钱时,却遭到对方拒绝,再次拨打电话发现已经打不通了。随后,小丽立即报了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陈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