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城市啄木鸟”让城市管理更和谐

08.04.2019  17:13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西安市城市啄木鸟奖励办法(试行)

  从4月15号起试行,为期6个月。在此期间,环卫、绿化、广告、路灯、井盖、积水……这些城市管理问题,西安市民都可以进行“有奖投诉”。经审核立案的,将按照奖励标准实时累计积分,积分按照一分兑换一元人民币红包定期兑换 。(4月7日《澎湃新闻》)

  城市管理包罗万象,虽然每一个方面都有相对应的职能部门,但却很难保证城市管理不存在什么漏洞,特别是在绿化、广告、路灯等方面,市民会感受到种种的不便,这很需要市民争当“城市啄木鸟”,给管理部门提意见,反映情况,而管理部门积极回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则有利于城市变得更加和谐。

  其实,市民才是城市管理的主人,但有时候,虽然看到了问题,也遭遇了一些问题,想要反映情况,可能找不到投诉渠道,更多的是因为觉得反映了问题没有用,或是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感觉,也就变得麻木了。这也会导致城市中存在种种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会造成市民生活中的种种不便,这对于市民生活也是不利的。诚然,城市管理存在问题,有管理部门的原因,比如发现问题不及时,工作敷衍,甚至失责等问题。但如果有市民的积极参与,则往往会出现不一样的效果,城市也会变得更美好。

  城市管理需要“城市啄木鸟”,集思广益,如果市民人人充当“城市啄木鸟”,将自己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则能够倒逼管理部门做好工作,将城市管理得更好,更安全。用奖励的方式督促市民当好“城市啄木鸟”,这种方式是值得肯定的,诚然,市民不太会看重微薄的奖励,但却是对市民反映问题,争当“城市啄木鸟”行为的肯定,会让市民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从而激发他们城市主公翁的责任感,这样容易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可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弊。

  城市管理不是小事,也不只是职能部门的事,职能部门当然承担起主管责任,也是相关问题的解决者,但从现实来看,职能部门在发现问题时,并没有那么先进,也没有具备“先知先觉”的本事,比如路面出现积水,管理部门未必能够及时发现,但市民却可能成为第一个“发现者”,如果能够及时反映问题,就能够让管理部门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这不仅有利于管理部门的管理,也有利于市民的生活。

  城市管理人人有责,谁也不能置身事外,通过奖励“城市啄木鸟”的方式将市民和城市管理联系在一起,实现共赢,值得期待。(泉州市文明办 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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