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宝宝”案肇事司机获缓刑 其女写信感谢社会关爱

02.07.2014  20:26

    新华网福州7月2日电(记者 郑云彩 通讯员 杨志艺)今日下午,厦门海沧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奇迹宝宝”案肇事司机、被告人郭建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表示不上诉。

    庭审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被告人因交通肇事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负事故全部责任,按律当判刑3至7年。但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守;同时,被告人已对被害人亲属进行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真心谅解,依律可减轻处罚;另外,法官在判决前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被告人在群众中的口碑较好,适合在社区进行监管。综合考量,法庭作出上述判决。

    肇事司机长女小郭特地写了感谢信,对社会所给予的关爱表示感谢。她在信中提到,自己和妹妹将努力完成学业,父亲更是会努力改造,将来回馈社会,母亲也将乐观积极地与病魔抗争。

     事件回放:

    3月18日,在厦门海沧区,郭建财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上的一名男子和一名孕妇不幸当场身亡,该孕妇腹中一名足月男婴脱离母体,奇迹降生,这男婴就是“奇迹宝宝”赵平安。“奇迹宝宝”的事件经媒体传播后,引起国内爱心人士的关注,仅捐款就达100万多元。肇事司机郭建财也因这个事故一家陷入困境,尤其妻子还患上肾衰竭,急需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