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 福建省安监局关于武夷山陈坜煤矿有限公司陈坜煤矿“12·22”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31.12.2015  17:44
    

福建煤监局 福建省安监局

关于武夷山陈坜煤矿有限公司陈坜煤矿

12·22”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

闽煤安监明电〔2015〕15号

 

龙岩、三明、泉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能源集团公司:

2015年12月22日,武夷山陈坜煤矿有限公司陈坜煤矿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当班作业人员在回收设备过程中,违章拆开井下栅栏,进入停工上山小眼后,因缺氧导致窒息死亡。该起事故暴露以下问题:一是栅栏管理不到位,栅栏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安全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盲目进入没有通风的停工小眼,并严重缺乏救援常识,冒险施救;三是现场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安排管理人员跟班蹲点;四是闭坑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煤矿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明电〔2015〕14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拟关闭及停产停工矿井的安全管理。凡拟关闭煤矿需回收设备材料、停产停工煤矿需实施下井检修和维修的,必须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工作程序和安全责任;必须确保不停止供电、不停止通风、不停止排水、不停止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必须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制度,所有作业地点必须有矿领导、技术员或专职安全员现场跟班作业。

二、切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2013年以来,我省煤矿共发生中毒窒息事故4起,造成5人死亡,务必引起高度警觉。我省煤矿虽均为瓦斯煤矿,但“一通三防”工作仍十分重要,必须彻底消除麻痹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一是做好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等系统保持正常运转,采掘作业点的风速、风量满足需求,并按照规定设置风门、栅栏和密闭。 二是严格执行井下封闭管理规定。 要严格执行《福建省煤矿巷道封闭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安监矿山〔2008〕267号)等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井下栅栏、密闭,并加强巡查。坚决制止未经审批擅自拆开栅栏、密闭进入盲巷等“三违”行为。 三是落实测风、测气制度。 要按照规定对井下各地点进行测风、测气,并做到“三对口”;要加强对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日常维护,确保各类传感器数据准确。

三、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各产煤设区市、县(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要按照福建煤矿安监局《通知》等要求,结合实际,及时掌握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动态,突出重点矿区、煤矿,突出主要事故隐患,加大对各类煤矿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煤矿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事故预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煤矿从业人员“一通三防”等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典型事故案例为教训,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使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常识和自救、互救规则,务必做到“人人过关、人人熟记”。

请将本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产煤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