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法院集中宣判三起故意毁林犯罪案
13.04.2018 14:25
本文来源: 法院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使用电锯等工具5次到武夷山市星村镇洲头、黄村等村的山场盗伐杉木并售卖他人;被告人李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到武夷山市兴田镇南树村某山场砍伐林木,毁坏山场31.5亩、幼树812株;被告人黄某伙同或雇佣他人到武夷山市洋庄乡大安村山场毁林种茶,被毁林木共230株。据此,该院依法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8个月。
此次武夷山法院对3起毁林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武夷山市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震慑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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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2018 14:25